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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纪委、监察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市纪委监委机关 发布时间:2016-09-20 09: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建设、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保证政令畅通。

3、负责调查处理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负责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按照党中央、省、市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地区性的党内法规。

8、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撤消的建议;变更或撤销县(区)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9、会同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雅单位及县(区)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县(区)、市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及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领导班子和监察局(科、室)领导人选;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承担市廉政建设办公室和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明责亮责。建立责任清单,市委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具体细化为党委主体责任三个层面27项,纪委监督责任五个层面20项,并在年初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履责尽责。2015年,市委常委会24次研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统筹联动纪检监察工作等涉及党风廉政建设议题35个。督责压责。对排名后10位的乡镇(街道)党委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将“两个责任”压实到基层。述责述廉。制发《雅安市党员领导干部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的办法(试行)》,在石棉、汉源、荥经探索同级党委班子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考责问责。用好责任追究利器,按照《雅安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暂行办法》,2015年,开展“一案双查”15件22人(主体责任16人,监督责任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

二是坚守廉洁底线,创新方式强化重建和扶贫监督检查。始终聚焦项目招投标、重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廉政风险重点环节和纪律作风,统筹开展拉网式检查、专项检查、驻点现场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全程全覆盖。及时公开重建和扶贫政策、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等信息,增强重建透明度。按照《雅安市“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社会评议暂行办法》,对完工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629个项目进行了社会评议,社会满意率达95%。坚持严肃执纪,强化威慑作用。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灾案件5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

三是持续正风肃纪,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开展“拍蝇”专项整治,通过开通“手机举报一键通”,制定《雅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实施办法》,发动部门自查自纠、开展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着力发现和查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抓住重点扭住节点,在坚持中见常态。抓住“五一”、国庆、中秋等时间节点,针对突出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见实效。用好巡察利剑,当好“千里眼”“顺风耳”。按照《雅安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办法(试行)》,组建5个巡察组,对10个市级部门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两个责任”不落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发现公款旅游、乱发钱物等违纪问题线索38条。从严执纪,释放震慑效应。2015年,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案件230件230人;查处吃拿卡要、“吃空饷”、侵占惠民补贴等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361件。

四是坚持纪挺法前,守住纪律底线。警示教育知敬畏。集中开展南充拉票贿选案警示教育活动,市委组织“阳光照亮心田”系列廉政讲座18期,市纪委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系列读本《镜鉴》5期,以中、省纪委通报和我市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件为镜,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规矩。“咬耳扯袖”治未病。制定《雅安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意见》,强化抓早不能迟、抓大不放小、抓多不限少、抓严不手软,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用纪律管住大多数。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诫勉函询谈话党员领导干部338人次。铁腕惩腐“零容忍”。2015年,全市立案639件,同比增长34.24%,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50人,组织处理73人,移送司法机关52人,内部通报典型案件96件99人,公开曝光65件68人。  

五是深化“创铸树”,把“打铁的人”炼成“铁打的人”。认真落实《雅安市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实施办法(试行)》,2015年,收到县(区)纪委上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137条,对县(区)纪委提级、指导办案22件。根据《雅安市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选拔任用办法(试行)》,2015年提名选拔任用县(区)纪委副书记2名,市级部门纪检长5名。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已形成工作方案。规范县乡纪委机构设置,按照“6+X”模式统一规范县区纪委内设机构设置。统筹驻雅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深化“五同共建”,对全市32家中央、省驻雅单位实行工作统筹、力量统筹、信息宣传联动、教育培训联动、案件检查联动。从严从实加强纪检干部自身监管。出台《雅安市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五个带头”,以上率下,落实监督责任。启动开展纪检系统内部巡察,严查纪检干部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2015年,全市共约谈纪检监察干部480余人次,试勉谈话20人,立案调查16人,党政纪处分13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1人,移送司法3人。

二、部门概况

中共雅安市纪委、雅安市监察局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内设13个科室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教育基地)。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纪委监察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888.6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36.54万元,其他收入235.38万元,上年结转516.7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相比减少96.11万元,主要原因是转变办案方式,快查快处,大要案经费支出减少。

2015年,市纪委监察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88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财政拨款支出1110.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6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3.07元,住房保障支出23.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52.16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96.11万元,主要原因是转变办案方式,快查快处,减少了大要案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雅安市纪委、雅安市监察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委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查办、各项监督检查等纪检监察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委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委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0.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大案要案查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保障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其他生活补助开支。

(三)医疗卫生支出23.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23.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8.57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34%,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支出。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750人,共计支出8.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纪委办案人员、其它省市纪委人员来雅学习考察、省内市(州)纪委人员来雅学习考察、廉洁四川来雅安拍摄节目、《廉政瞭望》杂志社来雅安宣传采访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44%,主要原因2015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2015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轿车14辆、载客汽车1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50万元,用于案件查办、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委局工作开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雅安市纪委、雅安市监察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84.4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中共雅安市纪委、雅安市监察局2015年通过政府采购货物18.38万元,主要是采购委局机关办公用电脑、办公桌椅以及党风廉政培训中心购空调、一体机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中共雅安市纪委、雅安市监察局2015年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纪用车10辆。  

附表1.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1-1.收入总表

附表1-2.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相关附件:中共雅安市纪委、雅安市监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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