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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林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6-09-18 15: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全市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订全市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市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收(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地方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5.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组织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全市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全市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8.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市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9.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职责,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1.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的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市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全市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报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2.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林业产业发展工作。

13.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

2015年,全市林业按照“以建设生态文明美丽雅安为中心;着力加强生态保护和资源林政管理,着力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法治林业、效益林业、人文林业、服务林业6大林业建设;实现由林业资源大市向林业经济强市跨越,由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初步建成向全面建成跨越,林业灾后重建向绿色生态文明重建跨越。”的“1263”的总体思路抓好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4.25亿元,市级财政资金0.43亿元;全市森林覆盖率63.1%,继续稳居全省第一;完成林业产业总产值115.5亿元,增加15%;农民人均林业收入2760元,增加5.3%。

2015年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1、林业灾后重建工作。全市生态环境修复、农村建设、公共服务三大类涉林项目共有135个(不含芦山县滨河生态修复和防灾减灾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全市林业总规实施项目开工率达100%。2015年底完工121个,完工率90%;累计完成投资15.99亿元,是批复资金的98%。

2、民生工程。

(1)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2010年-2014年,我市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1259套。到2015年年底,累计竣工1157套,竣工率92%,在建102套(其中89套主体完工)。

(2)林区道路建设。为改善林竹产业基地和林区交通运输条件,新建通组公路(林区道路)1000公里。目前全市林区道路总体达2479条7690.1公里,辐射林竹资源321多万亩,惠及林农60万余人。

3、生态工程建设。

(1)天保工程。一是按照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对1021.39万亩国有林实施全面管护,管护率100%;二是对以往年度公益林人工造林地进行补植补造,确保造林三年保存率达到80%以上;三是完成274.36万亩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任务,计划完成率100%;四是灾后重建实施的天保工程基层管护站建设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五是配合市人大对8县(区)开展了《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2)退耕还林。一是配合完成省级复查。省林科院对我市2013年度专项建设后续产业发展林业项目36.5万亩,2009、2011、2014三个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2.6万亩进行了复查,抽查结果全部符合规定。二是完成专项建设。按照退耕还林专项建设当年安排任务和资金次年完成的规定,林业部门承担的2014年度后续产业种植项目25.2万亩,截至目前完成98%;后续产业养殖项目19.8万平方米(农业局负责),截至目前完成70%;后续产业项目共完成中央专项投资26万元,投资完成率为80%。2015年度专项建设资金10612.5万元已拨付各县(区),正在抓紧实施。三是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2014和2015两个年度3.31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同时实施。已完成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及县级自查验收,年底完成政策兑现。

(3)野保工程。一是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提升保护能力。争取到1854.16万元自然保护区建设资金,进一步完善了保护区基础设施,改善了科研、宣教条件。二是启动了大川河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和总体规划、喇叭河保护区本底调查,以及栗子坪保护区保护管理计划编制工作。三是完成对自然保护区辖区内农田、居民点、大坝、工矿、道路5类设施、人类活动情况和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实地清理核查整改。四是完成汉源、石棉、天全、宝兴、芦山等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野外调查工作。五是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推进湿地公园的规划和建设,新建四川名山清漪湖省级湿地公园,积极引导和鼓励各县(区)积极申报湿地公园。六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全市全年共救护动物40多次,开展宣传活动58次。

(4)造林绿化。完成营造林57.54 万亩,完成全年任务的151.42 %,超额完成省厅下达任务。95.48万人义务植树479.76万株,又建成一批义务植树基地,义务植树建卡率92%,尽责率90%。

4、资源林政管理。

(1)严厉打击各类涉林犯罪活动。采取流动、定点和技术监控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林木、林地资源的监管保护力度,及时发现查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2015年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116起,破104起,破案率90%。共查处行政、治安案件301起,破案286起,破案率95%。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共清理排查328宗,行政处罚25人,移送司法9人,行政处罚金额85万元。

(2)加强资源管理。一是市政府办印发了《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从切实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继续全面停止全市低产低效商品林更替改造工作;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凭证采伐管理、严格采伐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不断规范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实行网上办证。坚持抓好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分配,做到人工商品林限额指标分配到乡(镇)的比例不低于80%。简化审批程序,实施联网办证,全面、及时接受上级监管指导,规范林木采伐证办理。三是组织召开林地变更调查动员会及利用林业局长会推进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四是根据全市森林资源现状林业产业发展和森林经营需要编制“十三五”采伐限额建设指标95.8万立方米。

(3)加强森林防火。一是积极宣传。全市全年投入森林防火宣传资金达150余万元,出动宣传车1.5万台次,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预警信息 61期,发放宣传画册98000 本,资料90060份,播放教育片54 期,发放宣传短信 16.6万条,制作刷新宣传碑(牌)1093 块。二是严加防范。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严查火险隐患,防患未然,共排查安全隐患127起。三是科学扑救。全年发生的10起森林火灾均及时扑灭并已查明起火原因,查处率为100%,森林火灾损失率为0.004‰,实现连续32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目标。

(4)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落实目标责任,层层签订了《2015-2017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2015年度雅安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目标责任书》。对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实施监测1142万亩,开展有效防治36万亩。2015年森防四率达到省厅下达的管理目标:成灾率为0、无公害防治率98%、测报准确率98%和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全面落实有害生物普查经费489万元,8县(区)完成普查招投标工作,并分别开展了1-3轮调查。

(5)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快速推进。为全面摸清全市森林资源禀赋,林地、林木资源状况,全市开展了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目前,雨城区、荥经县、芦山县、天全县已通过省厅组织的成果验收工作;名山区完成了外业验收工作;石棉、宝兴和汉源县已经完成外业调查工作。

5、林业产业发展。

(1)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林业产业文件。市委1号文件正式提出“五雅”产业,其中:雅林、雅果、雅药涉及林业,市政府、市委农村领导小组配套出台了雅林等“五雅”产业发展意见。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快全市竹产业转型升级的通知》,从发展思路和目标、发展平台、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对加快促进竹产业转型升级进行了安排部署。

(2)现代林业产业重点县建设。荥经、芦山两县按照批准的《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扶持政策,落实配套资金,全面完成了现代林业产业基地、“万亩林亿元钱”示范片、现代林产加工业等重点县建设任务。11月13-14日,省林业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完成对两县的省级考核。

(3)着力推进生态旅游业发展。成功举办石棉黄果柑节、汉源花卉果类节、宝兴红叶节等生态旅游各类会节,多个景区和景点被省林业厅授予“最佳森林康养目的地”、“最具潜力森林康养目的地”称号。参与“百公里百万亩生态果蔬产业生态文化旅游经济走廊”建设规划,起到了较好的参谋作用。全年森林生态旅游接待游客达到395万人次,实现生态旅游收入41.25亿。

(4)“十三五”规划初步完成。聘请专业咨询单位编制《雅安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进行多次修改,拟再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审批后实施。

6、科技支撑和科技成果突出。一是重点培育和开发优良乡土树种、珍稀林木资源,不断提高全市林木良种的繁育能力和良种使用率,主要良种使用率达到60%以上。二是汉源花椒、汉源无刺花椒、汉源葡萄青椒陆续获得省厅的审定、认定,实现了雅安市良种审定零的突破。三是省政府对石棉县的巨型核桃与石棉指核桃良种实行了良种补贴20万元,顺利通过了验收。争取到了我市2016年度良种补贴资金30万元。四是《杂交早实核桃推广示范与良种选育》通过雅安市科技成果鉴定委员会鉴定,并被评为市科技成果一等奖。

7、积极开展涉林改革。《雅安市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雅安大熊猫国家公园规划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和市委深改组会议原则性通过后报市政府。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完成集体林地确权850.8万亩,确权率达到98.3%,涉及农户数28.4万户,累计调处林权纠纷11432件。

8、全力做好“10.21”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针对“绿色和平组织”举报反映的芦山县和宝兴县存在以低产低效林改造为名对天然林的皆伐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和雅安市芦山县大川镇、宝兴县蜂桶寨乡违规违法采伐天然林联合调查组统一安排,组成专案组持续驻扎一线,牵头对违法违规采伐天然林进行依法查处和应对处置相关工作。

二、部门概况

市林业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林业局收入决算总额为8050.7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60.1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190.63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792.93万元,主要原因林区道路财政奖补资金和市级财政干果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减少。

2015年市林业局支出决算总额为8050.7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67万元,行政运行559.47万元,森林培育3.38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35.66万元,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1.58万元,林业产业化386.58万元,林业防灾减灾50.00万元,其他林业支出4372.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75.98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792.93万元,主要原因林区道路财政奖补资金和市级财政干果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数据来源表2)

(一)农林水支出5409.5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行政运行559.47万元,森林培育3.38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35.66万元,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1.58万元,林业产业化386.58万元(拨汉源、石棉干果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林业防灾减灾50.00万元,其他林业支出4372.91万元(拨各县区林区道路财政奖补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0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保障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其他生活补助开支以及医疗卫生保障。

(三)节能环保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与发展。

(四)住房保障支出30.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2475.98万元。为财政返还额度。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8.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1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四川省“十项规定”以及雅安市的各项规定,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620人(次),共计支出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以及招商引资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

2015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1万元,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6辆、载客汽车1辆。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1万元,用于造林绿化、森林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检疫、森林防火、执法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林业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59.4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市林业局通过政府采购货物共计11.4625万元,其中:打印机一台0.38万元,相机4个1.6785万元,联想电脑M85007一台2.55万元,计算机9台5.13万元,空调2台1.724万元。

2015年,市林业局通过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购《雅安大熊猫国家公园规划编制项目》,项目预算265万元,采购结果由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以264万元中标。双方按照政府服务采购文件签订服务合同后,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于2016年1月26日将项目成果《雅安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雅安大熊猫国家公园资源调查与评价》和《雅安大熊猫国家公园专题论证分析》提交在成都召开的专家论证会进行了论证,经过修改后于2016年3月18日提交国家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按照合同,目前已支付两笔共计158.4万元(占总额的6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4辆,价值58.606057万元、越野车6辆,价值185.00万元、载客汽车1辆,26.3万元。

相关附件:雅安市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附表1.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1-1.收入总表

附表1-2.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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