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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6-09-14 11: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依法承担辖区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等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

(二)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工商局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市委全会精神,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以“123”工作思路:坚持扭住一个中心(灾后恢复重建),狠抓两大建设(加强法治建设,队伍建设),营造三个环境(营造宽松便利的准入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全市重建攻坚和精准扶贫攻坚、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全市新登记商事主体12970户,认缴出资金额110.39亿元。全市登记注册的商事主体达到 10.46万户,出资金额718.8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4.11%、16.56 %。

二是鼓励发展民营经济,服务后发追赶。新增四川省著名商标4件、“中国驰名商标”2件;新注册商标529件。助力企业融资发展,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76件,被担保合同金额68.33亿元。办理股权出质登记122户,被担保债权30.63亿元。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辟绿色通道,登记农民工创业794户,返乡农民企业家创业38户。全市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0066户、登记私营企业233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85户。

三是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企业年报告公示制度,开展公示信息抽查监督,32户企业被移入经营异常名录库。启动商事制度改革后续信用监管工作,吊销“死户”企业2213户。建立“黑名单”数据库,逐步建立对进入“黑名单”企业的制约机制。

四是贯彻依法治市,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突出建材市场监管,检查建材及建辅材料经营户2560户次,抽样检验钢筋、水泥、砖等建材125批次,查处不合格案件6件,查处不合格建材14.8吨。加强诚信守法示范引,开展“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示范创建活动”。强力推进“红盾护农”行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整治销售改拼装车辆、人力资源市场整治等专项整治,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

五是服务保障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重点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认真梳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对民生商品抽样检测361个批次,查处不合格案件26件。强化消费维权社会监督体系建设,新建2个“12315”维权站。24小时人工值守12315热线电话,接受消费咨询2810人次,受理消费申诉、投诉612件,调处率达100%。

六是开展“两城”创建农贸市场整治。完善农贸市场监管机制,推进“两城”创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和标准化改造。市场经营户有照率和亮照率均达到100%。

二、部门概况

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603.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23.81万元,其他收入1.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8.57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201.4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正常增长追加预算。

2015年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60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8.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7.95万元,医疗卫生44.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8.32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201.4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正常增长。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工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工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8.33万元,主要用于:市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经费、机构正常运转所包括的办公经费及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95万元,主要用于:市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44.34万元,主要用于:市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4.48万元,主要用于:市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2014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务接待费6万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规模。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约90批次,750人次,共计支出6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市内市外相关部门就商事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消费维权、打击传销等工作来雅安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无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辆17辆,其中:轿车13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69.23万元,用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企业注册登记、商标广告管理等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03.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雅安市2014-2015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全面实行“阳光采购”。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6.5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6.51万元,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办公设施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底,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有一般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17辆,其中:轿车13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车辆用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企业注册登记、商标广告管理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无单价在200万元以上的设备。

附表1.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1-1.收入总表

附表1-2.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相关附表: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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