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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6-09-02 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沈世全等代表:

你们《关于关于加大玉溪河上游水质保护的建议》(第3号建议)已由市政府批转我局牵头办理。感谢你们对雅安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感谢你们对我市玉溪河上游水质保护提出宝贵建议。现将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影响玉溪河水质主要因素的调查情况

(一)河道采砂。自“4.20”芦山强烈地震以来,由于芦山及邻近周边县区灾后重建工程砂石需求量大,为保障项目建设砂石需求,芦山县对砂石场进行了规划。目前,玉溪河上游支流太平河和大川河沿途共有11家合法砂石企业。但由于多数砂场污水处理技术不完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对水体清洁造成了一定影响,是导致玉溪河水体受到污染、水质浑浊的主要原因。

(二)生活污水。玉溪河上游共有场镇3个、聚居点7处,散居人口约1.35万人。农村场镇、聚居点及散户人口的生活污水,虽然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在排放,但由于部分地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大多数污水仍存在直排河体现象,影响了水体清洁。

(三)畜禽养殖。玉溪河上游共有养殖场22家(其中宝盛乡10家,太平镇12家),均纳入县农业局业务指导和管理,修建时经过了严格把关。各养殖场均建有沼气池、化粪池等粪污处理设施,所产生的污水和粪便均经过沼气池厌氧、发酵等方式处理,没有排入玉溪河水体。

二、玉溪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代表们反映的问题,芦山县政府高度重视,从工业废水整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方面着手,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玉溪河水环境综合整治。

(一)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芦山县政府结合全市统一部署开展的砂石整治专项工作对境内玉溪河沿岸砂石场进行集中清理。待清理完成后,根据实际情况,关停淘汰一批,保留一批。凡是确定需要保留的沙石场,必须首先由县级主管部门与砂砂石企业逐一签订《芦山县砂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其次是必须建设符合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洗砂废水必须实现达标排放;三是管理部门加大对砂石企业污水治理情况的巡查力度,对违法行为一律严肃依法查处。目前,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沿河砂石场已经全部停产,带清理工作结束后,根据上述原则,督促保留企业依法完善设施后,才能试产投产。

(二)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芦山县为解决乡镇场镇、聚居点及沿河散户生活污水污染问题,已将玉溪河流经的三个乡镇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实施,争取早日实现农村污水达标排放,尽最大力量改善下游河水水质。

(三)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禁止在限养区范围内新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推进养殖场沼气池建设,配套沼气池处理养殖场的粪便、污水,严格禁止养殖粪水排放到水渠内。积极引导养殖户、养殖企业发展农牧、鱼牧、果牧相结合的“牧-沼-果”、“牧-沼-鱼”、“牧-沼-菜”等种养模式,实现对有机营养物质的多层次利用,减少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

玉溪河流域水质保护及环境综合治理是一个庞大而系统的工作,环保部门及负有环保监管责任的其他单位肩负着维护全市环境质量优良的重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一如既往尽心履职尽责,不断提高环保监管水平、加大执法力度,以让群众呼吸上干净的空气、喝上洁净的水、在良好的环境中生活为己任,进一步营造雅安良好人居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2239845)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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