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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十二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5-12-09 18: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单位:

《雅安市“十二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雅安市民政局   

2015630


雅安市“十二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5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十二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川办发〔201265号)和《四川省“十二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年实施方案》(川民发201574号),加快推进全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圆满完成雅安市“十二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特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年,突出抓好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强化社区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农村社区服务工作。

(一)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设施。全面完成社区服务站建设,社区服务设施综合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分类推进社区标准化建设,建立全市城乡社区台帐。(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文体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粮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综治办。)

(二)优化社区服务内容。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广覆盖,群众性互助和志愿服务制度化,社区专业服务和商业服务更加规范便利;建立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商业性便民服务有效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实现居民生活舒适方便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覆盖到所有社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体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粮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团市委、市综治办。)

(三)壮大社区服务队伍。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继续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激励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社会工作者等优秀人才从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分级组织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确保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一次以上培训。完善社区工作者选拔使用、考核管理、激励约束制度。深化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全面建立完善社区“双报到”志愿服务台账及长效机制,确保80%上的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加强群众性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每个社区至少建立三支以上志愿者队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加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

(四)完善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组织体系,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引导支持社区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建立健全青少年活动站、爱心援助站、志愿者工作站(社会组织孵化站)。支持引导党员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力争全市90%以上的城市社区、80%以上的乡镇社区建立“大党委”。全面推进社区“六站一平台”功能化建设,即便民服务和群众工作站、养老服务站、青少年活动站、新市民培训站、爱心援助站、志愿者工作站(社会组织孵化站),数字化管理和服务平台。力争全市80%以上城市社区、60%以上乡镇社区实现规范化的“六站一平台”。全面建立完善“三治一化” 社区治理机制,即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区域共治、厉行法治和以文化人的治理机制。初步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指导性目录清单。(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编办、市委政研室、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文体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粮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市信访局、市综治办、团市委。)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学习“攀枝花经验”,逐步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完成因地震毁损的社区活动场所恢复重建任务,进一步优化社区活动场所功能。合理而布局社区服务网络,推动一个社区一个服务站、一个街道至少一个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民主议事等活动,代办代理公共服务事项,为社区居民提供文体教育、健康休闲、养老抚幼、困难帮扶、信息邮政、家庭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文体广新局、市综治办。)

(二)发展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市街道、乡镇、社区机构(窗口)建成率100%,行政村机构(窗口)建成率97.5%基层机构(窗口)标准化、规范化综合达标率80%以上。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90万人。强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年底实现项目完工率和投资完成率均超过90%。开展就业创业专项行动,开展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定向培训800人次。进一步推动向家政服务行业推广“中国家庭服务”标识工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委农工委、市商务粮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教育局。)

(三)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建成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9个,其中,城市19个、农村10个。为54300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家政服务员定向培训工程、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建设、医养结合型社区养老机构建设等项目。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扶持12家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开展示范性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四)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由35元提高至40元,继续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等11大类43小项服务,增加服务覆盖面,将建立电子规范化居民健康档案纳入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强力推动,1231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8%以上。加强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人员培训,大力实施中央补助社区卫生人员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提高基层服务能力。继续在全市所有政府办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通过基本药物采购平台监测分析、现场抽查等方式,确保基本药物政策执行到位。(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五)发展计划生育服务。群众应享有的计划生育服务基本权利知晓率达到90%以上,育龄群众对所采取的避孕方法基本知识、避孕药具发放渠道知晓率达到85%以上。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及时率达到90%以上;规范的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到90%以上。依法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与常住户籍人口同管理、同宣传、同服务;现居住地应向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服务率达到80%以上。婚姻、生育、避孕、迁移流动、奖励扶助等信息及时采集、动态更新,准确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

(六)发展社区文体服务。加强社区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建设,配备相关文体活动设备,大力发展社区文化体育服务。(牵头单位:市文体广新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民政局。

(七)发展社区教育服务。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活动,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依托四川省电大社区教育网的资源,建立雅安电大社区教育资源库,力争发放社区卡3000张,大力宣传和推广“四川社区教育网”。依托各类学校和各种学习型机构以及社会公益组织,着力组建有利于当地居民接受各类学习的“4点半课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教育培训活动,全年力争培训1000人次以上。拓展社区活动场所功能,服务社区教育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团市委。)

(八)发展社区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发挥“4点半课堂”作用,定期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深入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不少于2次,组织行政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代表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和刑满释放人员法制教育和服务管理,积极开展亲情帮教活动。(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新局、市民政局、团市委。)

(九)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按照《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雅委办〔201452号)要求,落实县(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完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整合相关部门服务管理资源,解决服务社区居民“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网格管理摸清社区底数,实时掌握社情民意舆情动态,服务反恐维稳。重点推动青少年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措施在网格中落地落实,减少治安和安全隐患,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牵头单位:市综治办;参加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计生委、团市委。)

(十)深入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专群结合,组织发展社区群防群治力量,强化社区安全防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推动警力下沉、警务前移,组建专职化社区民警队伍,实现一区一警二名辅警,组织发动社区力量,全力开展“一标三实”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加强出租房治安管理,强化源头服务。大力开展“警民恳谈”、“万警进万家”、“警民议事会”等社区警务模式,深入推进社区平安共建,真诚服务群众。(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加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综治办。)

(十一)发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以雨城区和名山区为重点,将社区商业网点布局纳入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重要内容;指导县(区)完善居住区的商业服务业网点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以“一刻钟便民服务圈”为重点,推动和鼓励传统商贸及各类服务企业积极运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方式进入社区新建和改扩建各类便民利民网点,发展贴近居民生活的业态和服务方式,逐步搭载各种便民服务功能,推动“网络+实体”的现代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发展,促进社区商业网点的综合配套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减少前置审批事项,促进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体系设立。逐步推进社区经营服务“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鼓励“大众创业、全民创新”,方便社区商业服务网点设立。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社区内制售假冒伪劣、传销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

(十二)发展社区志愿互助服务。培育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推行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制度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制度。加强志愿服务管理。依托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党委政府倡导、社区组织扶持、共产党员带头、专业社工引领、驻社区单位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志愿互助服务新格局。力争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超过7%。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各类志愿者组织并正常开展活动。孤、老、残、弱得到志愿服务,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

(十三)加强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创新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雅委办〔20148号),落实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社区干部待遇,完善社区干部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离职保障等制度,建立定期增长机制。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带头人,为常住人口5000人以上的社区增配专职副书记。扎实做好社区两委班子培训工作,增强社区干部社区治理能力。积极开发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岗位。探索从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中直接选用社区专职工作者,鼓励社区专职工作者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指导各地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指导试点地区继续开展志愿服务记录试点工作,推广试点经验。(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分工,统筹协调社区治理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县(区)整合村务公开和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制。深入贯彻《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创新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雅委办发〔20148号)和《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和创新社区治理的通知》(雅委办〔2014132号)精神,并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实施意见。

(二)加大资金投入。坚持整合资源,多渠道筹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认真落实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等财政补助政策,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外资以多种形式捐赠或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建立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级有关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各县(区)和牵头单位,要在12月底前参照《雅安市“十二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年实施方案》将 “十二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送市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汇总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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