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为零。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没有安排人员出国的计划,也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5.38%。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局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省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继续缩减公务接待的范围、规格。
201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各省、市公安机关来雅交流业务、媒体来雅宣传公安工作等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为零。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执法工作需求,按照公安部、财政部2014年颁布《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用车辆运行维护费不属“三公”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