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总编制48名,其中行政编制3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5名,其他事业编制11名。在职人员总数36人,其中行政人员3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人,其他事业人员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2人。
市司法局固定资产总额337.20万元。
市司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54.77万元,较201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08.34万元下降8.81%;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54.77万元,较201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08.34万元下降8.81%。若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市司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与2014年同口径比较下降12.44%。
市司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372.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5.28万元,公用支出57.24万元。
市司法局2015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数51.62万元,其中:社区矫正工作经费3万元,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经费5万元,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经费、案件补贴等8万元,“六五”普法专项经费18万元,医调委运行经费12.50万元,社区矫正定位系统运行专项经费2.4万,灾后重建工作经费2.72万元。
市司法局201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8万元,主要为设备购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