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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3-24 14: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市级国家出资企业进行监管,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制定或拟订有关制度,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监督管理进行指导。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指导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组和稳定工作;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建立完善政府投融资体系;研究制定全市经营性投融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提出市级国有资产投融资实施意见并进行监管。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重大经营投资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研究提出国有资源、社会公共资源配置等改革方面的政策、意见。监督、规范国有资源、社会公共资源等资产的配置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让、处置的市场化配置工作。根据市委授权,负责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任免等管理工作。协调中央、省和外地在雅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有关的事宜。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行政单位。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编制27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23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

三、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68.50万元,较201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90.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93.48万元,主要为年末追加企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670万元)增长409.39%;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68.50万元,较201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90.13万元增长409.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企业发展改革专项预算支出670万元。若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与2014年同口径比较增长53.59%,增长主要原因为2015年初较2014年初人员增加9人。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58.3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5.52万元,公用支出32.78万元。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额16.73万元。其中:国资监管经费15万元,灾后重建工作经费1.73万元。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50万元,主要为设备购置等。

 

附件:雅安市国资委预算批复表

 

 

雅安市国资委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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