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4-12-09 15:2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工作意见

一、 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 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工作意见》(川办发〔2013〕82号)要求。《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工作意见》要求各市(州)抓紧研究制订促进当地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作出批示,要求市商务局研究如何抓住机遇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意见,制订我市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措施。

二是当前雅安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针对目前雅安市电子商务产业的现状,电商企业数量日益增多,电商交易数额逐渐增高,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对电子商务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提出新的要求。特别是在实际管理中,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1)政策体系有待完善;(2)电商企业小散弱;(3)电商服务业态单一;(4)专业人才匮乏;(5)配套体系尚不健全。

《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工作意见意见》的出台,对加强中小企业和传统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扶持引导,提高电子商务在企业中的普及率,缩短我市电子商务应用与发达地区的差距有重要意义。我市制定了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工作意见。

二、制定过程 

从2013年开始,市商务局对全市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电子商务企业的运营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并赴成都、内江、眉山等地考察学习。2014年3月20日,雅安市商务局组织全市20多家电商骨干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电商对于雅安市电子商务政策制定的意见。2014年3月21日,市商务局经向各县(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后,最终形成《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工作意见》,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 

三、制定的依据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2. 《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3. 《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 

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工作意见》

四、主要内容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分为三个部分,包括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相关内容和措施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基本一致,由于雅安市电子商务发展起步晚、增速慢、基础薄弱,我们增加了加强对外合作交流与对内宣传推广的相关内容,学习和借鉴电子商务发展的先进经验和模式,加大对电子商务的宣传力度。

(一)发展目标

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应用领域明显扩大,交易额持续快速增长。到2017年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4.5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超过2亿元。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90%以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80%;商贸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85%。大力培育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扶持省级商务信息服务示范县(区)2个,市级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示范县(区)4个,打造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2个,培育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0家。

(二)工作重点

工作重点由相关部门承担责任单位,负责具体推进工作。

1. 市商务局负责支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

2. 各县(区)政府、市经开区、市商务局负责规划创建本区域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3. 市商务局、市经信委、人行雅安分行负责推动企业和民生行业电子商务应用。

4. 市商务局负责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带动工程。

5. 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负责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6. 经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负责加强电子商务应用网络体系建设。

(三)保障措施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雅安市发展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对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补助和宣传培训、支持电子商务重点项目建设、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发展、培育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电子商务基地建设配套等方面,按规定严格落实要素;加强对外合作交流与对内宣传推广;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和培育;规范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加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