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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雅安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来源:市文新广局 发布时间:2014-11-25 11: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川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川府函〔2014〕19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高颐墓阙及石刻等十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白马泉及石刻等四十四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印发,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


 

附件:雅安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

2014年11月25日

 

 

雅安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第一部分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十处)

(一)高颐墓阙及石刻(雨城区)

保护范围:以高颐阙西阙为基点,向东最远56米,向南最远62米,向西最远43米至农田田坎,向北最远206米至水渠,东西长99米,南北长268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高颐阙西阙为基点,向东最远136米至规划路,向南最远204米至水渠,向西最远201米至水田田坎,向北最远441米至水渠,东西长450米,南北长645米。

(二)名山文庙(名山区)

保护范围:以崇圣祠台基为基线向东北外延20米,以东、西厢房屋檐为基线各向东、西外延20米,以棂星门台基为基线向南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向东、西各外延10米,南、北各外延20米。

(三)开善寺正殿(荥经县)

保护范围:现建筑围墙内占地范围,即北40米临街,东3米、南3米两面与县电力公司(开善寺电站)为邻,西60米至民房。面积1,778.8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向东延伸至若水广场,向西延伸至姜家大院,向南延伸至小坪山,向北延伸至人民路。

(四)严道城址(荥经县)

1.严道城址

保护范围:西至陡坎,其余各方以城墙为基线外延100米。面积约27.975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外延50米至荥河,向东、南、北外延100米。

2.何君尊楗刻阁刻石

保护范围:北至荥河,西外延400米至烈士乡加水站,东外延600米至民建乡顺河村,南外延10米至108国道线。

(五)九襄石牌坊(汉源县)

保护范围:牌坊四周外延2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5米。

(六)红军强渡大渡河遗址(石棉县)

保护范围:北至泸石公路,南至安顺场老街,西至松林河,东至迫击炮阵地。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南、北外延50米,向西外延200米。

(七)樊敏阙及石刻(芦山县)

保护范围: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延伸150米至高家山山脚,向西延伸100米至芦山河河岸,向南延伸60米至大十板村,向北延伸至王家桥。

(八)青龙寺大殿(芦山县)

保护范围:东至希望小学主教学楼外墙水平线,南至青龙寺大殿围墙南侧6米希望小学操场内,西至希望小学教师宿舍,北至北侧现有巷道边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现有村镇建设用地道路边界,南至希望小学南侧围墙,西至希望小学西侧临街围墙,北至现政府前街道对面建筑。

(九)平襄楼(芦山县)

保护范围:以汉姜侯祠内平襄楼建筑台基为基线分别向东外延25米至围墙、向南外延20米至围墙、向西外延10米至围墙、向北外延20米至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30米至公路,向北外延10米,向西外延20米至街道,向南外延10米。

(十)茶马古道(雅安段)

1.观音阁(雨城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北外延100米,向西外延45米,南至苍坪山,向东外延4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东、西、北外延50米,南与保护范围重合。

2.净居庵石牌坊(名山区)

保护范围:牌坊四周外延20米。

3.禹王宫(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4.甘露灵泉院石牌坊(名山区)

保护范围:牌坊四周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5.皇茶园(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6.天梯古道(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7.甘溪坡茶马古道驿站遗址(天全县)

保护范围:现有驿站遗址四周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8.边茶官库(天全县)

保护范围:现有房屋、围墙四周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9.飞仙关及南界牌坊(芦山县)

保护范围:牌坊四周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10.马鞍腰摩崖题记(芦山县)

保护范围:题记四周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70米。

11.重修大相岭桥路碑(荥经县)

保护范围:碑四周外延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12.清代公兴茶号旧址(荥经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至民居,向南外延至小平山,向西外延至刘家大院,向北外延至民主路。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至学校,向南至堰渠,向西至刘家大院外100米,向北至民主路外100米。

13.唐代清溪关遗址(汉源县)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向南、北外延50米,向东、西外延2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14.清代清溪故城遗址(汉源县)

保护范围:城墙占地范围外延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至磨子沟、东门河,向南外延至南门坎,向西外延至西门河,向北外延50米。

15.二十四道拐古道遗址(汉源县)

保护范围:自九折坡底起至坡顶古道占地范围外延2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米。

16.羊圈门古道遗址(汉源县)

保护范围:自羊圈门(小地名)起至坡顶(新黎村4组)古道外延2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米。


 

第二部分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十四处)

(一)石牌坊(雨城区)

保护范围:东至袁学贞农田,西至杨元旗农田,南至杨世林农田,北至杨世广农田。面积1.56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0米。东、北至韩光全农田,西至杨元福农田,南至刘素芳、杨世林农田。面积9.12公顷。

(二)白马泉及石刻(天宫院遗址)(雨城区)

保护范围:东至公路,西至永宁桥,南至停车场,北至清风亭外100米。面积2.7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山顶,西至喷珠泉外30米,南至赵新全住宅,北至后山顶,面积5.2公顷。

(三)韩家大院(雨城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北外延至石砾岗山脚,向西面外延至王成玉、黄体仁农田。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0米至黄茅溪和老坟茔山脚。

(四)金凤寺(雨城区)

保护范围:现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东外延至山顶和山边,南、北各外延80米。

(五)明德中学(雨城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0米。

(六)西康省气象观测台(雨城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

(七)柯培得旧居(雨城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北外延80米,向东南外延100米,向西北外延至上山公路,向西南外延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八)西康省人委办公厅大楼旧址(雨城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北外延10米,其余各方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九)西康省委党校旧址(雨城区)

保护范围:建筑群占地范围外延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十)雨城茶马古道(雨城区)

1、明代义兴茶号遗址、清代永昌茶号遗址、清代孚和茶号遗址、民国天增公茶号遗址

保护范围:以保护标志为中心的400平方米范围内。

2、清代南城门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3、清代宋春渡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4、清代飞龙岗古道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四周外延30米。

5、二仙桥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6、高桥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30米。

7、平水桥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8、四家村字库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9、永定桥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10、清代石梯子古道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

(十一)蒙顶山古建筑群(名山区)

含:永兴寺、甘露石屋、天盖寺、智矩寺、古蒙泉、千佛寺、文昌庙、千佛崖摩崖造像、盘龙石刻、蒙山石刻、红军石刻标语、红军战壕

保护范围:现有文物点占地范围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十二)看灯山摩崖造像(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

(十三)六合桥(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

(十四)吴之英故居(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

(十五)名山金刚寺(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

(十六)三皇宫石牌坊(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

(十七)水月寺(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

(十八)名山观音殿(名山区)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

(十九)名山茶马古道(名山区)

含:茶马司、大石梯古道、百丈县城址、天目重修路道碑、中峰牛碾坪万亩茶园、双河骑龙场万亩茶园

保护范围:现有文物点占地范围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

(二十)天全茶马古道(天全县)

1、九十步村官道遗址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外延3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2、禁门关关隘遗址

保护范围:现有关隘遗址占地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3、紫石关城遗址

保护范围:现有遗址四周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4、茶马古道长河坝段

保护范围:现有古道外延3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5、石头寨

保护范围:现有石头寨村落占地范围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6、女儿城遗址

保护范围:现有遗址占地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二十一)红四方面军总部旧址群(天全县)

含:红军总医院、红军大学、红军总政治部、红军总部

保护范围:现有各文物点占地范围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二十二)杨家土司祠堂(天全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二十三)西湖胜境石牌坊(天全县)

保护范围:牌坊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二十四)白君庙(天全县)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二十五)王晖石棺(芦山县)

保护范围:现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围墙外向东外延15米到公路,向北外延10米,向西外延10米,向南外延30米。

(二十六)姜维墓(芦山县)

保护范围:现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二十七)佛图寺及石刻(芦山县)

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山门、大雄宝殿、祖师殿、藏经楼、佛图寺塔建筑周围10米。一般保护:以山门、大雄宝殿、祖师殿、藏经楼、佛图寺塔为中轴线两侧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0米。

(二十八)涌泉寺(芦山县)

保护范围:现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围墙外向东外延至河边,向北外延10米,向西外延20米,向南外延10米。

(二十九)芦山茶马古道(芦山县)

1.青龙关

保护范围:建筑四周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2.飞仙遗迹

保护范围:古道遗迹占地范围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三十)红四方面军旧址(芦山县)

保护范围:红四方面军三十军军部驻地、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部、红四方面军前敌指挥部旧址占地范围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红四方面军三十军军部驻地保护范围外延20米;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部保护范围外延10米;红四方面军前敌指挥部保护范围向东外延至公路,向北外延10米,向西外延20米,向南外延20米。

(三十一)中共四川省委旧址(芦山县)

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在党校中心操场(中共四川省委遗址500平方米)。一般保护以操场为中心四周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周外延至党校围墙。

(三十二)太平红军桥及石刻(芦山县)

保护范围:太平红军桥及东、西两侧桥楼四周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桥楼保护范围外延10米、西桥楼保护范围外延20米。

(三十三)飞仙关桥(芦山县)

保护范围:重点保护范围飞仙关桥四周外延10米,一般保护在重点保护范围外延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50米,向西外延50米。

(三十四)邓池沟天主堂(宝兴县)

保护范围:教堂占地范围外延8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外延150米,向北外延100米,向西外延30米。

(三十五)硗碛毛泽东、朱德居住地旧址(宝兴县)

保护范围:现有围墙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至水库,向东至省道210线,向南至无名沟,向北至半节沟。

(三十六)宝兴茶马古道(宝兴县)

1、宝天古道曹家村段遗址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小道台阶两侧外延10米。

2、长偏桥栈道遗址

保护范围:遗址占地范围向东至河底,向西至栈道悬崖上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南、北外延40米,向西外延90米。

3、穆坪土司衙署遗址

保护范围:以遗址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遗址残墙外延20米。

4、杨家大院

保护范围:现有占地面积700平方米范围向东、西、北外延5米,南至小沟边。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北方外延20米,南至小沟边。

5、灵关观音寺

保护范围:现有占地范围内。面积160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15米,南至居民区,向西外延20米,向北外延10米。

6、扎角坝碉楼(宝兴县)

保护范围:以碉楼占地面积70平方米的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北外延至省道210线,向西、南外延20米。

(三十七)太湖寺(荥经县)

保护范围:现围墙范围内。面积约5.4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0米。

(三十八)南罗坝战国墓群(荥经县)

保护范围:以塔子山茶厂宿舍为中心,北至附鱼路,南至打锣坪陡坎。南北宽200米,东西长500米。面积10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以塔子山茶厂宿舍为中心,北至附鱼路,南至打锣坪陡坎,南北宽200米,东西长600米。(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基本相同)

(三十九)石佛寺(荥经县)

保护范围:石刻北至花凰路,南至仙人洞山脚,东、西以石刻为中心各外延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0米。

(四十)荥经茶马古道(荥经县)

1.新添站

保护范围:古道向东、西方外延50米,戏台向南、北方外延200米。驿站共长400米,宽100米。面积约4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至村后山坡,西至荥经河,南、北两侧各外延100米。

2.靖口驿站

保护范围:古道向东、西各外延50米,向南、北外延至花凰路街口,驿站长350米,宽100米。面积约3.5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南、北外延100米,东至村后100米农田,西至相岭河。

3.凰仪堡

保护范围:古道向南、北外延50米,东至花凰路街口,西至相岭河,驿站长320米,宽100米。面积约3.2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南外延至相岭河,北至村庄后农田100米,东至花凰路。

4.新文段

保护范围:古道向南、北外延20米。古道共长200米,宽40米。面积8,000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北至荥天路,南至荥天路200米处,东、西各外延100米。

5.西旅底平石刻

保护范围:东至崖壁,西至河沟,北至村道,南至崖壁。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西外延至河沟外100米,向北外延至村道外100米。

6.刘家大院

保护范围:东至姜家大院、西至大礼堂、北至民主路、南至小平山。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北外延100米,南至堰渠。

7.万古桥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0米。

8.周公桥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50米。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村道,南至相岭河,东、西以保护范围外延100米。

9.二台子桥

保护范围:桥占地范围向东、南、西外延50米,北至电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10.落马崖古道遗址

保护范围:起于花滩镇,止于烈士乡。全长约10公里,路面宽2-3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古道为基线向左右各外延100米。

11.大相岭古道遗址

保护范围:起于凰仪堡,止于汉源清溪。全长约20公里,路面由石板和砾石铺成,宽1.5-2米。

建设控制地带:起于凰仪堡,止于汉源清溪,以古道为基线向左右各外延100米。

12.崔石堡

保护范围:驿站和驿道两部分组成,以古道为基线向左右外延50米,面积5,000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13.大通桥遗址

保护范围:东、西以相岭河为界,南、北至桥墩,全长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外延50米,向南、北外延20米。

14.九折坂古道遗址

保护范围:起于三合乡九折坂,止于大矿山。全长约4公里,路面宽1-2米。

建设控制地带:古道四周外延100米。

(四十一)寨子园冶铜遗址(汉源县)

保护范围:以子园浸水磄为中心外延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四十二)汉源茶马古道(汉源县)

1.护国桥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西外延5米,向南、北外延3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米。

2.茶马古道飞越岭段

保护范围:道路自汉恩村起至坡顶(汉源泸定交界处)道路两侧各外延2米。

建设控制地带:重点保护范围外延5米。

(四十三)清溪文庙(汉源县)

保护范围:东、西以文庙院墙为界,北至文庙院墙外延10米;南至文庙万仞宫墙外延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

(四十四)石棉茶马古道(石棉县)

1.猛种堡子

保护范围:北起晒佛遗址,南至耕地,东起通组公路,西至悬崖边。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2.木耳堡子

保护范围:北起经堂,南至耕地,西起村口大核桃树,东至耕地。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3.蟹螺堡子

保护范围:北起通组公路,南至“环山鸡节”祭祀地,东起江坝沟,西至跑马场。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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