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巡查到位,不留“死角”。制定巡查路线、突出巡查重点、落实巡查责任,采取日常动态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全县19家“非煤、非金属、非花岗石”矿山对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细致排查登记,严厉打击无证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已关闭、取缔矿点死灰复燃,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共开展安全巡查50多人次。
二是查处到位,不留“私情”。对巡查中发现的无证采矿、超层越界采矿及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矿石企业进行登记备案,依法制止开采活动。
三是防控到位,不留“隐患”。将矿山安全生产排查与地灾防治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矿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群测群防预警网络,把矿区地质灾害排查作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明确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切实抓好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矿山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