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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流程

来源:市人口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4-09-10 10: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申请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
    二、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3.本人1寸照片2张。
    三、审批或办理机关:
    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审批或办理程序:
    1.申请。当事人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签字盖章后,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2.审核发证。收到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发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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