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一)《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238号发布);
(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13号发布);
(三)《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1998年四川省政府令第111号发布)。
二、申请条件
(一)必须具备中等以上专业或同等学历水平;
(二)经培训考核合格。
三、申请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文档:
(一)培训证书;
(二)《四川省猪肉品质检验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可从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下载或在当地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省商务厅窗口领取)。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将上述申请材料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
(二)市商务局对申请人资格予以审查,合格者颁发《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证书》;不予颁发的,须说明理由;
(三)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雅安市商务局政务中心窗口电话:(0835)2227374
雅安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电话:(0835)2824527
网 址:市商务局:http://www.yas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