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 ||||||||||||||||
序号 | 对应省直部门 | 清单序号 | 当前情况 | 调整方式 | 调整原因及依据 | 调整后情况 |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行使层级 | 备注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行使层级 | 备注 | |||||||||
省 | 市 | 县 | 省 | 市 | 县 | |||||||||||
1 | 商务厅 | 新增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新增。 | 行政处罚 | 对商务领域经营者未遵守禁止、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 √ | √ | √ | ||||||||
2 | 商务厅 | 新增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新增。 | 行政处罚 | 对商务领域有关经营者未按照有关要求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情况的行政处罚 | √ | √ | √ | ||||||||
3 | 商务厅 | 新增 | 依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新增。 | 其他行政权力 | 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 | √ | × | × | ||||||||
4 | 商务厅 | 2653 | 行政处罚 | 对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的企业不再具备相关规定条件的行政处罚 | √ | √ | √ | 取消 | 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取消。 | |||||||
5 | 商务厅 | 176 | 行政检查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 √ | √ | √ | 商务部门会同同级发改、经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 | 变更 | 该日常监督检查为商务部门一般检查事项,并非每次检查均要求联合开展,故删除备注内容。 | 行政检查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