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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3-04 15: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

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 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至3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提出。

联系电话:0835-2239428

联系人:张植

邮寄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附件: 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4日    

附件:

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应于2022年建成的雅安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尚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整改责任单位

名山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完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整改措施

1.2021年12月底前,协调解决用地指标,完成雅安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立项工作并开工建设。

2.2022年8月底前,完成雅安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3.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雅安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1.2021年2月雅安市固体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开工建设,并协调职能部门解决用地指标。

2.2022年10月,完成雅安市固体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3.2022年12月,完成雅安市固体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2023年12月,完成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搬迁任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依法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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