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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2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3-04-14 16: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尊敬的黄剑平、万定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二胎、三胎生育的建议》(第142号提案)收悉,市卫生健康委作为牵头单位,收集了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等单位回复,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涉及相关问题目前的工作情况

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关于促进生育的决策部署,站在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的高度,充分认识雅安当前严峻人口形势,3月24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召开了我市生育促进政策专题研究会,召集了发改、经信、财政、人社、医

保、税务、住建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会后市卫健委草拟了《雅安市生育促进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完成三次征求市级各部门、县级政府相关意见,近期将形成送审稿报政府决策。

二、关于“完善和落实促进生育的各项政策,减轻生育负担”的回复

(一)完善促进生育的相关保险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均按规定予以保障。目前城乡居民参加生育保险没有相关政策依据。

国家、省医疗保障局正在制定和完善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待国家、省医疗保障局出台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后,市医疗保障局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具体政策。将引导辖内保险公司做好生育、托育、护理等商业型健康保险产品的推广,满足客户多元化保障需求。

(二)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分担机制。

市总工会积极支持和指导企业、行业(区域)基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引导劳资双方重点对维护女职工在劳动就业、同工同酬、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以及在女职工禁忌劳动保护、“四期”保护、生育待遇等特殊利益等事项进行协商,进一步促进女职工权益保护和企业健康发展。2022年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222份,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264份。

(三)将托育等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市财政高度重视我市托育服务发展,积极落实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资金,严格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和《雅安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相关要求,做好资金保障,同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发展托育服务业。2023年,市县财政计划安排省级民生实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专项资金160万元(较上年增加110.5万元)、新增市级民生实事“托育消费补贴”371万元。同时,对在雅安本地培训并取得保育员、育婴员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给予全额培训补贴。下一步工作中,市财政将继续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做好托育及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大力推动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

三、关于“夯实基础,促进生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的回复

(一)保障产前检查。目前我市有超20家具有助产资质的机构为孕妇提供产前检查。截至2022年,我市产前检查率98.80%,5次及以上产前检查率97.35%。目前已经申报成功一家产前诊断机构(雅安市人民医院),六家产前筛查机构(雅安恒博医院、名山区人民医院、汉源县人民医院、石棉县人民医院、天全县人民医院和芦山县人民医院)。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提供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健康管理和产后访视。依托妇幼健康信息化,业务监管转变为日常监管+信息化考核+现场督查相结合模式。实现孕产妇健康全程管理线上线下有机结合。

(二)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妇幼适宜技术培训及应急演练,强化高危专案管理,完善高危孕产妇多学科救治体系建设,优化市级产科质控标准,持续牵头组织多学科质控,提升全市产儿科服务质量。持续开展机构、县区、市级典型个案评审,加强评审结果的反馈与运用。

(三)保障产后康复。优化生育保障,建立产后康复服务体系。秉承国家对大健康的全局理念,本市首家综合三甲医院成立的女性健康中心--雅安市人民医院女性健康中心于2022年4月26日正式开科成立。主要承担月子期休养、盆底功能障碍修复、产后保养等女性围分娩期的健康服务。同时联合妇科、产科、儿科、泌尿外科、乳腺外科、中西医结合科、皮肤科、临床营养科等多学科医疗团队,一站式高品质全方位专业为女性提供健康服务。

四、关于“制定完善支持生育的住房、税收政策”的回复

(一)住房支持政策。

2023年1月18日,市住建局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雅住建发〔2023〕6号)。通知第五条:“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中“对购买新建首套或二套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车库)的人员给予支持,对生育第二个、第三个孩子的购房家庭给予特殊购房支持”,明确了对二胎、三胎家庭要给予特殊购房支持,该项政策延续了2022年支持政策,具体支持政策由各县(区)制定。以上政策的实施积极的支持二胎、三胎生育。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川建保发〔2021〕338号)文件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可适当配置三居室、四居室房源,满足多子女家庭租赁需求。”根据国家、省级文件精神,我市已完成《雅安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初稿)》,同样对多子女家庭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了政策倾斜。下一步将进行公众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等发文程序。

(二)税收支持政策。

针对提案中建议的契税减免和针对多胎生育夫妻经营小微企业、自主创业等,按照育儿数量实行差异化的个税抵扣等涉税建议,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市级税务部门无制定税收政策的权限。

市税务局将立足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促进我市二胎、三胎生育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经认真梳理,目前有以下优惠政策激励生育:

1.个人所得税方面。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

2.企业所得税方面。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于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可享受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规定收入,为免税收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

3.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1.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2.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3.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关于“拓展生育、教育服务,构建良好生育环境”的回复

(一)营造良好的婚嫁、生育、养育、教育社会氛围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2022年市民政局、市纪委监察机关、组织部、文明办等多家部门联合印发了《雅安市治理农村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抵制高价彩礼,倡导文明新风”宣传活动的通知》。按照市县分级负责原则,形成“党委政府主导,民政部门主责,相关部门协同,纪委监委主推”的工作格局,并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召开“抵制高价彩礼,倡导文明新风”宣讲会,宣传倡导移风易俗,树立良好风尚的理念,要求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带头节俭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带头革除陈规陋习,破除封建迷信,以实际行动引领文明新风。

2.开展试点工作,注重示范引领。持续深化婚俗改革试点。2021年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四川省婚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要求,确定我市荥经县为四川省首批10个婚俗改革试验区县之一。荥经县以村(社区)为单位,建设移风易俗阵地,成立了少数民族参与的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领导小组。在少数民族主要聚居的宝峰彝族乡、民建彝族乡设立婚姻家庭辅导站,在严道街道所辖社区、新添镇庙岗村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重点针对少数民族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充分发挥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作用,在少数民族聚居点建立农村红白理事会,由村党员干部或德高望重的人担任红白理事会负责人,全面监督移风易俗工作落实,围绕各个示范点位构建婚姻服务平台,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形成少数民族移风易俗工作亮点。

3.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基层治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各县(区)各村开展村规民约修订,把抵制高额彩礼铺张浪费作为重点,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移风易俗内容,出台约束性措施,明确告诉农民群众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红白喜事等应该怎么操作、不该做什么。建立婚丧宴席报备机制。建立“谁管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责任追究机制,要求村民在举办宴席前5日向村(居)委会报备,通过《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报告表》等多个台账报备,结合移风易俗,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大操大办、浪费攀比。建立红白喜事“前、中、后”监督机制,由红白理事会成员和辖区网格员共同现场监督,做好事前介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引导制止,坚决杜绝未批先办和违反公约现象。

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风尚。“七夕”期间组织开展“抵制高价彩礼,倡导文明新风”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政府官网、村活动室、社工站、婚姻登记场所等宣传阵地,利用LED屏,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反对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等相关内容,增强群众法治观念。通过向婚姻登记当事人发放宣传手册、倡议书的形式,倡导婚事简办,自觉抵制高价彩礼,为新人上好“婚姻第一课”。以“抵制高价彩礼,倡导文明新风”为主题,大力宣传普及移风易俗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志愿者、工作人员在广场、公园、乡镇场镇等人群集中地发放宣传资料,号召广大群众认清高价彩礼对婚姻的危害,树立正确价值观、恋爱观、婚姻观,倡导每个家庭和青年男女都应尊重客观实际。同时,通过QQ群、微信群等平台进行宣传,树立文明节俭、个性现代的婚俗新风。

(二)建立普惠的养育、教育服务体系。

1.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适当延长在园时长和提升托管服务。一是加大投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和幼小科学衔接试点区建设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新建、改扩建开发配备必要的教育资源,改善保教条件,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通过实施《雅安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持续扩容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二是探索发展配套园普惠服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建设,盘活闲置资产等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建立“公办幼儿园为主导、普惠民办园为补充、社区托幼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幼儿园+社区托幼服务中心+家庭”三位一体发展体系。三是优化学段衔接强化人才培养。在培训内容及对象上,强化0-3岁和3-6岁的科学衔接,鼓励现有开设托幼服务的院校,开展托幼服务一体化有关专业“1+X”证书的试点,开发有利于学前教育托幼一体化发展的培训教材。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解决“择校热”难题。一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持续加大政府对教育的经费投入,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将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障教育项目用地。加快建设标准化学校,改善学校硬件条件,积极推进全市教育资源扩容提质。有序增加中心城区学位供给,解决资源不足、分布不均等问题,切实缓解中心城区就学压力。二是探索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拓展现有8个教育集团办学模式,创新实践“以城带乡”为主的办学体制改革,不断优化义务教育校点布局,加快制定实施《雅安市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持续深化现有23个学区制治理模式,切实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帮扶指导,进一步缩小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差距,推进集团(学区)内学校协同发展,构建城乡学校一体化发展,有效解决“择校热”难题。

3.认真落实“双减”政策,不断提升教育服务水平。一是全面推行课后服务,解决家长后顾之忧。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区)教育局整合人力、资金、设备等资源,全面推行“5+2”模式(一周5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不低于2小时),做到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落细落实课后服务“全面覆盖、保证时间、提高质量、强化保障”要求,切实解决群众“接送难”问题。2022年全市符合条件的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开设课后服务,自愿参与学生近12万名,参与教师近1万名,实现中小学校和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二是丰富课后服务资源,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依托现有学校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街道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普实践教育基(营)地等各类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不断丰富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建立健全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建设机制,鼓励离退休教师以及具有相关特长的社会人士、志愿者、家长等参与课后服务。

(三)制定失能老年人的相关照护政策。

《雅安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雅府发〔2022〕34号)中明确,失能特困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全面建立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半失能、独居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共青团以“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为契机,组织各县(区)团组织在重阳节、中秋节、春节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关心关爱失能老人、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创城工作,持续做好失能老人、空巢老人的走访慰问和关心帮扶。

(四)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社区等组织作用,营造生育友好环境。

1.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婚恋观。加强对青年婚恋观、家庭观的教育和引导,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发挥大众传媒的社会影响力,广泛传播正面的婚恋观念。通过召开专题讲座、公益宣讲、座谈交流会等形式,引导青年树立起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

2.加强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普法宣传。结合工会“八五”普法规划,以“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法律七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女职工权益保障月”等时间节点开展与女职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提高女职工对于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意识和维权能力。

3.加强女职工心理辅导。长久以来,亲子教育和家庭关系都是困扰女职工,给女职工带来巨大心理压力的问题,关注女职工的心理健康成为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市总工会积极回应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关心关注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深入实施职工心理援助计划,为女职工解决困扰,缓解焦虑。持续开展“职工心灵驿站”建设,积极开展“职工心灵驿站”的心理援助工作,依托各级各部门工会,为广大职工提供团体辅导20余场、个体咨询300+小时等线上线下的形式多样的心理服务;成立职工心灵驿站心理专家团队,该专家团队由7名获得国家二级和三级心理咨询师执业资格证的心理咨询师组成,其中硕士学历3名,高级讲师3名,该专家团队得到了中科院心理研究所的专业支持,同时也得到了雅安市群团服务中心的政策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市总工会联合市妇联开通了职工以及妇女儿童的心理援助热线,提供心理咨询100人次;开展“家庭教育进万家”的公益讲座,为600多个家庭提供了家庭教育指导,进一步促进家庭、企业和社会和谐。

下一步工作中,市卫生健康委将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协调财政、教育、医保等部门,着力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营造良好的育儿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人口家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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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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