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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0-26 14: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1〕56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

(一)大力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全面落实《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习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改经验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医改发〔2020〕1号)、《四川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学习借鉴推广三明市深化医改经验的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借鉴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在石棉县开展“三医”联动和系统集成改革试点,力争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支付、薪酬分配、医疗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市卫生健康委等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另行列出)〕

(二)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按要求实施医用耗材和非过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及推广使用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货款资金流“三流合一”的药械采购新平台。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指导医疗机构利用好增加的可支配收入,积极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加大力度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使用。落实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推进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应用。配合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监管、医疗、医保等领域的衔接应用。(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执行全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2021年底前进行一次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偏高的、不合理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等项目价格。审核制定医疗机构申请的新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落实全省“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工作,定期监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等。逐步规范全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雅安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工作。落实分级诊疗医保政策。引导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和风险共担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基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督促各县(区)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在紧密型医共体内实行医保基金“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建成医共体一体化信息平台,实行一套监管体系。(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深入推进石棉县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和汉源县人民医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国家级、省级试点,在雨城区人民医院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市级试点。全面开展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落实结果应用政策。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待省级有关文件出台后,进一步研究完善我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措施办法。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允许医院自主设立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加强对县(区)的督促指导,推动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制订雅安市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工作方案,逐步化解公立医院债务。在雅安市人民医院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紧紧围绕“做强主干,联动六县”市域发展格局,完善“一主、一特色、多支点”的医疗卫生区域布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中医药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三医”协同监管。大力推行医疗卫生行业“互联网+监管”,依托“四川智慧卫监”在线监管系统,打造“智慧卫监”新模式。建立雅安市卫生健康系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有效衔接机制,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强化监管结果公示和责任追究。全面推进医疗“三监管”市县分级监管,实现市县级监管平台闭环运行和应用。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强化仿制药、集采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监督抽检,保障药械质量安全。制订雅安市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实施方案,规范诊疗行为。(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优质高效分级诊疗体系

(七)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持续推进建设川西医养中心重点任务落实。依托现有资源规划建设川西区域医疗中心。制订雅安市“十四五”卫生健康重点学科、专科发展规划,按要求执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能力建设,加快补齐服务短板。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实施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工程,持续推进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服务和管理能力建设。积极支持社会办医和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规范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试点,“联动六县”推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石棉模式”;“做强主干”龙头医院,组建以雅安市人民医院为龙头、联合市级和三区医疗机构为支撑的城市医疗集团。强化网格化建设布局和规范化管理,按要求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石棉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国家级、省级试点评估,引导医疗联合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完善县域医共体引导政策,提高县域疾病防治水平。探索社会办医疗机构牵头组建或参加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中医药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社区医院。全面完成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调整,有序推进乡村医疗卫生资源归并整合。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依托调整后的中心镇、特色镇建制卫生院规划布局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推动采取灵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周期。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开展“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服务包管理,推动家庭医生医保签约服务包落地,落实签约服务分担机制,统筹做好签约服务费保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信任度。(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中医药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实施中医药强市建设“十二大行动”,积极推动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十百千”工程中医医疗区域中心项目,持续推进雅安市中医医院创建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提升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推进雅安市中医医院牵头与宝兴县中医医院组建松散型医疗联合体;建立雅安市中医病案质控中心、雅安市外周介入诊疗质控中心,推动雅安市中医医院与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中医肾病、中医肺病、血管外科专科联盟。发布中医优势病种,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川医保办发〔2021〕19号)等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合理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筑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十一)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健全市、县、乡(社区)三级高效指挥体系,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提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能力,加快推进疫苗接种。推进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和多渠道监测预警。建立市、县、乡(社区)常备聚集性疫情处置工作组,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村(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体系。(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按要求稳步推进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提升早期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研判、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能力。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创新社会化服务机制,提升疾病预防控制科研能力。完善传染病患者预约和“直通车”就诊制度,加快建设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提升传染性疾病诊治能力。加强公共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和实验室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完善人才评价,主要评价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医药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创新医防协同机制。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评价等职能,推动疾控机构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医疗机构建立风险研判、科研、防治等协同机制。推进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三高”共管试点,推动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在慢性病综合防治方面业务融合。以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肺结核等病种为突破口,设立慢性病一体化管理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强化县级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完善妇幼保健机构内部管理,提供防治结合的医疗保健服务。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职业病预防控制、诊断治疗、康复能力。加强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大力培养医防融合人才。推进县级疾控机构与县域医疗共同体协同建设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中医药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深入实施健康雅安行动。开展健康雅安行动监测评估、督查考核。制订雅安市2021-2025年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扩大高发癌症筛查覆盖范围,开展县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中心建设试点。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超重肥胖、脊柱侧弯等常见病综合防控。积极推进健康雅安—职业健康保护专项行动(2020-2030年),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职业病防治。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建设,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推动《雅安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强化市场监管,坚决依法打击非法兜售保健品、坑蒙拐骗等行为。(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中医药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十五)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订雅安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持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合理确定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出台全市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政策。按要求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配合做好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有关工作。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推动城乡居民参保“跨省通办”和网上办理。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和服务,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增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持续配合推进药品优先审评审批,加快创新药、临床急需药品上市。强化短缺药品监测和清单管理。加强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工作,促进石棉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部用药衔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石棉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破除信息壁垒,促进数据共享互认。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开互联网医院建设,建设一批智慧医院,推动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技术应用。规范互联网诊疗服务,严格实行监管,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深入推进省级“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提供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移动支付线上服务。合理保留、优化医疗机构传统服务方式,着力解决老年人等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问题。推广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模式,优化预约诊疗。推动医疗机构优化线上线下支付流程,改善结算模式。推进“先诊疗、后结算”或“一站式”缴费改革试点。落实省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具体办法。加强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创伤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建设,推进雅安市人民医院高级卒中中心建设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人才培养使用激励。加强全科医生等紧缺人才培养。实施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将定向生违约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管理。加强校医队伍建设,做到校医应配尽配。明确县(区)政府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按要求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机制,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医改,将涉及医疗、医保、医药的部门调整到同一位政府领导分管,推动建立高效有力的医改领导体制和组织推进机制。动态掌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加大医改投入力度。严格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加大医改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并将医改列入相关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市卫生健康委(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做好医改监测评价和宣传引导,加强典型经验推广,定期通报医改进展情况。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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