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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梅家岗山体公园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12-13 09: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梅家岗山体公园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雅投〔2022〕198号)及随文报送的《梅家岗山体公园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根据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出具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梅家岗山体公园一期工程。

(项目代码:2206-511800-04-01-411057)

二、项目业主:雅安蜀天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129平方米。包含一栋景观综合体建筑3888.94平方米(地上18层,地下1层)、一栋辅助用房240.06平方米(地上1层)以及休闲广场、光彩照明、幕墙、施工便道等配套工程。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2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97.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08.06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139.18万元),预备费597.31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五、建设地址:雅安市雨城区。

六、建设年限:2022年—2023年。

七、招标事项:见审批部门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节能:项目实施过程中,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技术措施。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依据市政建设相关规范和标准,委托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初步设计行业技术审查意见后,及时报我委审批。

特此批复。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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