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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信访维稳组 发布时间:2021-09-09 20: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五批   2021年9月9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2SC202108300068成雅工业园的一家橡胶工厂长期排放刺鼻性气体。名山区大气    2021年8月31日-9月2日,名山区副区长马忠强率成雅工业园区管委会、名山生态环境局、区经科局和百丈镇政府等组成的工作专班赴成雅工业园区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经核查,成雅工业园区内无橡胶工厂,但存在生产环节使用热塑性丁苯橡胶、产生疑似橡胶气味的企业,该企业为四川龙展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一、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四川龙展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完成固定资产项目备案申报,2019年9月4日取得了环评批复(名环函(2019)61号),2020年6月该企业委托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防水卷材生产线竣工环保验收,2020年7月21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1803MA65HLF75F001Q)。2020年11月4日,成雅工业园区管委会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企业在开展生产活动时存在异味,并对该企业下达了《工作提醒函》,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企业随即对环保设备进行了改造升级,在排气筒处加装了热功率为十万大卡的二次蓄热焚烧炉。在整改完成后,根据该企业委托四川铁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废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于2019年5月28日完成固定资产项目备案申报,2019年9月4日取得了环评批复(名环函(2019)61号),2020年6月该企业委托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防水卷材生产线竣工环保验收,2020年7月21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1803MA65HLF75F001Q)。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8月31日上午,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由于市场销路不畅、产品库存积压、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已于8月29日起自行暂停生产。经查看相关环保设施设备,外观完好无缺失;询问企业负责人,自诉环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备、运转正常,可随时开展生产。该企业已聘请四川铁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每半年对其开展一次废气检测。据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废气均为达标排放。但其生产厂房内和成品仓库中均存在类似橡胶物质散发的气味。
    9月1日上午,成雅工业园区管委会与名山生态环境局、名山区经科局会同四川龙展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聘请的四川本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专家陈本全一行对厂区生产线及环保设备进行了认真的排查和原因分析。经专家分析研判,产生异味的主要原因:一是在沥青加热和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以及卷材加工过程中存在无组织排放;二是原新增的二次蓄热焚化炉因供气等原因,偶尔出现废气燃烧不充分所致。
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名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马忠强;
    责任单位:成雅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名山生态环境局、名山区经济信息和科技局、百丈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成雅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陈文彬、名山生态环境局局长李杰、名山区经济信息和科技局局长李建锋、百丈镇人民政府镇长周强。
    一、行政处罚情况:无。
    二、整改和处理情况
    1、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1)减少无组织排放。对沥青加热封闭间加装软帘,最大限度做到隔阻,从源头减少无组织排放(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提高二次蓄热焚烧炉燃烧效能。企业将计划投资30余万元,将原二次蓄热焚烧炉热功率由十万大卡提升至二十万大卡,让废气燃烧更加充分,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减少排放废气的异味(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3)增加实时监测设备。责成该企业在生产厂房废气排放处安装实时监测设备,在每季度监测一次基础上,增加频率为实时监测(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待企业整改完成试生产后,名山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对该企业进行一次气体排放的监督性检测(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3、成雅工业园区管委会、雅安市名山生态环境局、雅安市名山区经济信息和科技局、百丈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开展清洁生产(长期坚持)。
    2021年9月2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村、社回访群众代表14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认可。
已办结
2X2SC202108300033雅安宝兴县五龙乡胜利村1组田正军私建养猪场,污水随意排放污染农田;臭味大,病猪尸体随意乱扔,影响周边村民生活。宝兴县    2021年8月31日-9月2日,宝兴县委书记冯俊涛,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罗显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现康率工作专班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和跟踪督办工作。经调查,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一、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经核查,田正军新建圈舍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环评报告等相关手续;改建圈舍为使用原有房屋附属旧圈舍及院坝进行改建。2020年3月,五龙乡工作人员发现田正军在自家承包地中新建养猪圈舍,立即现场制止,并告知其需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修建。2020年9月29日,五龙乡工作人员发现田正军仍在继续修建猪圈,9月30日五龙乡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田正军新建猪圈的土地性质进行核查,发现新建圈舍位于基本农田范围内,现场向田正军书面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告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10月29日,五龙乡向田正军书面下达告知书,要求立即拆除违法建筑,同时将占用的土地复垦。10月29日,田正军收到告知书后向五龙乡提交书面申请建设养猪圈舍,五龙乡于11月2日再次邀请相关部门对田正军养殖场进行复核,经复核该圈舍选址不在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但为基本农田范围,不符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自然规划〔2020〕3号)文件规定。
    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
    1.关于“雅安市宝兴县五龙乡胜利村1组田正军私建养猪场”的问题属实。经核查,2020年3月,田正军开始在自家承包地内新建养猪圈舍1栋12间,共计306平方米,现场查勘确认该圈舍占用基本农田0.46亩。现场询问过程中,田正军无法提供相关审批手续。
    2.关于“污水随意排放污染农田,臭味大”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田正军新建圈舍启用以来,生猪养殖产生的粪污,经化粪池处理后,在抽取粪污还田、还林过程中,存在粪污漫灌现象,臭味大,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3.关于“病猪尸体随意乱扔”的问题,经核查不属实。经询问田正军本人,新建圈舍启用以来,生产经营过程中死亡生猪共计20头,全部交由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2021年9月1日工作组通过与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核对,与田正军本人陈述一致。经对现场周边踏勘,未发现死猪尸体,通过走访周围群众,均表示未发现田正军存在随意丢弃死猪的情况。2021年9月1日,工作组在五龙乡胜利村张贴通告,公布举报电话。截至目前,暂未收到反映田正军随意丢弃死猪的情况。
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宝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现康;
    责任单位:宝兴县农业农村局,宝兴县五龙乡人民政府,宝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人:宝兴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忠,宝兴县五龙乡党委书记龙云涛,宝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江。
    宝兴县将举一反三,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一、整改措施
    1、田正军已主动自行拆除违规圈舍,土地已全部复耕,拆除圈舍产生的建筑垃圾已妥善处置。
    2、责令田正军对已拆除的圈舍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切断污染源。
    3、要求其在今后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能随意乱排乱放,偷排漏排,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4、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义务,遵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规定。
    二、处罚情况
    鉴于田正军系首次违法,且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田正军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回访情况
    9月2日,宝兴县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小区、村社回访群众代表20名,受访者均对投诉办理结果认可。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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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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