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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政务服务“全市通办”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3-08-10 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雅安市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雅安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雅安市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聚力打造“四个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综合窗口改革落地见效,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实现企业群众办事省时间、少跑腿、就近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重要回信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紧扣“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亲民化建设,实现“一窗受理、全域服务”,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跨层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满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有效服务人口流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产业链高效协同,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12月前,实现以下关键目标。

(一)制定《雅安市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工作规程》,发布第一批“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同步编制“全市通办”事项办事指南和标准化工作手册。

(二)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基础上设立“跨区域通办”窗口,将“全市通办”事项纳入“跨区域通办”窗口受办,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属地受理”“异地受理,异地办理”“多地联办”等业务模式,实现事项在全市范围内跨区域跨层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逐步实现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和就近可办。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全市通办”工作规程

根据《四川省政务服务工作规程(试行)》(川政公〔2023〕21号)、《四川省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工作规程(试行)》(川政公〔2023〕20号)等文件,结合实际需要,制定《雅安市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工作规程》,建立规范化运行管理机制,明确工作标准、业务模式、办理流程等内容。

(二)梳理“全市通办”事项清单

按照“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省内通办”等改革要求,开展“全市通办”事项需求调研,聚焦企业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事需求,全面梳理办事频率高以及需要多地联办的政务服务事项,汇总形成第一批“全市通办”事项清单。

(三)形成“全市通办”事项办事指南和标准化工作手册

参照国家事项标准和业务梳理规范,对同一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空表样本、审查要点等要素进行全市范围内统一,对通办事项进行最小颗粒度拆分和办理情形梳理,形成标准化办事指南和工作手册,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四)建设12345“全市通办”专题知识库

充分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互联机制。运用“全市通办”事项标准化梳理成果,建设12345“全市通办”专题知识库,为企业群众提供最便利的咨询渠道、最精准的办事指引。

(五)强化综合窗口队伍建设

以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攻坚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培训机制,采取现场培训、县区轮训、集中培训和以赛代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全市通办”业务水平,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综窗队伍。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雅安市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工作规程》,建立规范化运行管理机制,明确工作标准、业务模式、办理流程等内容。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20日前

(二)开展“全市通办”事项需求专题调研。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20日前

(三)市级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办理单位)、各县(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全面梳理办事频率高以及需要多地联办的政务服务事项,交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筛选汇总,并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形成第一批“全市通办”事项清单。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级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办理单位)、各县(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完成时限:2023年8月30日前

(四)对“全市通办”事项进行最小颗粒度拆分和办理情形梳理,形成“全市通办”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和工作手册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级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办理单位)、各县(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五)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全市通办”专题培训。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级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办理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5日前

(六)“全市通办”事项试运行,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加强前、中、后台沟通协作、相互磨合,完善提升工作举措。

责任单位: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10日前

(七)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互联机制,建成12345“全市通办”专题知识库。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15日前

(八)窗口设置、人员、流程、机制到位,“全市通办”事项在“跨区域通办”窗口全面实现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责任单位: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九)根据实际需求,动态调整“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工作手册、知识库等内容。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级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办理单位)、各县(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创新力度,将“全市通办”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定期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务服务与大数据局负责统筹推进,具体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全市通办”标准体系,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和审批部门要紧盯主要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问题反馈,确保“全市通办”工作落地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明确信息及宣传报道专人,采用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和载体进行宣传推广,扩大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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