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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组织学习《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来源:市委统战部 发布时间:2023-05-23 10: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5月19日,雅安市政府召开五届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彭映梅主持,会前集体学习了《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会议强调:一要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集中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切实推动全市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宣传部门要把《条例》的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部门要把《条例》纳入干部培训教育和干部学法考法内容,统战民宗和相关部门要持续推进《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村、进学校、进医院、进景区、进窗口服务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在全社会营造宣传民族团结、做好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二要完善长效机制。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条例》宣传教育制度化长效化。司法部门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重要内容,把《条例》的宣传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的宣传有机结合起来,提升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民族工作部门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测评指标体系,利用6月“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9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集中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引导各族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三要强化执行运用。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当前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聚焦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对标对表新的测评指标,补短板、强弱项、做特色、提亮点,齐心协力高质高效推进创建各项工作,以坚定的决心和定力实现创则必成的目标,切实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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