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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气象局组织学习《四川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

来源: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4-01-08 1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切实做好《四川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学习贯彻工作,1月4日,宝兴县气象台组织全体业务人员开展集体学习。

会上,副局长黄明对《规定》进行全文通读学习,并对知晓和掌握《规定》修订的重要意义进行说明。他强调:全体人员务必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起来,对《规定》的学习贯彻将是当前和后期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面临近年来极端天气的多发、频发高压态势,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重大压力,务必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善学、多学的态度,积极充电,掌握技能,随时做好应对灾害性天气的准备,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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