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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4-07 17: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职能简介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绩效管理、信息、政务公开、爱国卫生、安全保卫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专题调研,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监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制度;承担本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综合股

组织全县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负责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分解及监督考核;牵头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设施安全、核设施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

3、污控股

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承担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参与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土壤污染防治管理,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4、生态股

承担全县生态保护的监督职责,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参与实施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承担全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全力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完成《天全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5)》评审并批准实施,督促各指标牵头单位推进落实。

2、持续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清单制+责任制”要求,分解任务,加强督促,持续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长江经济带暗查反馈问题整改。以问题整改提升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接,切实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准备。

3、着力攻坚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继续把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一号工程”,强化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时段,持续抓好禁“五烧”和扬尘管控。制定新一轮天全县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持续开展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全面推动全县水生态系统保护,抓好长江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启动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做好“土十条”收官考核工作。持续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深化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大对存在土壤污染风险企业地块的监管力度。贯彻执行危废集中收集试点政策,持续开展危废三年整治、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废塑料污染治理、“清废行动”、矿山矿企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宣传贯彻。

4、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同时按照《雅安市农村生活污水三年推进方案》《天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2021年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并向上争取中央、省资金,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加强与省、市环保部门汇报、沟通,对已申报的环保类项目进行跟踪落实,完善资料,同时加强与县林业、住建、国土等部门对接,梳理、储备、上报新的项目,切实抓好项目工作。

5、持续优化环评服务,推进高质量生态经济强县建设。严把环境准入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入天全,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做好环评服务,重点服务好县委、县政府拟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

6、全力保障全县环境安全。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县环境安全,妥善处理信访投诉,确保不因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按时完成每季度“双随机”执法抽查任务,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对水泥、化工、造纸、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重点企业每季度检查频次不少于1次,对砂石企业、煤矿、非煤矿山等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全年开展暗查夜查节假日查不少于12次。同时充分运用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按日计罚、移送行政拘留等环保法配套办法和环境犯罪移送,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同时持续加强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做到“寸寸土地有人管、件件污染有人查”。

7、着力加强生态保护。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加快问题整改,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强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做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牵头工作,定期召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小组会议,跟踪和督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方案的推进和落实。

8、开展好中心工作。继续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活动,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59.65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28.89万元,减少50.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预算。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59.65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28.89万元,减少50.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2021年收入预算25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6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25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65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9.6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8.89万元减少了269.24万元,主要原因是划转后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6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4.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9.6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376.93万元减少了117.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25.44万元,占86.82%;商品和服务支出34.19万元,占13.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4.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2.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0.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84.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1年预算数为27.9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9.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5.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34.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公务接待费1.2万元较2020年预算1.2万元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计划用于日常公务接待和督察接待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较2020年预算13.9万下降90%,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开支。

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4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项目验收以及脱贫攻坚开展工作。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或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下属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机关、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雅安市天全环境监测站等1家行政单位、1家参公单位以及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19万元,比2020年预算38.27万元减少了4.08万元,减少10.7%。主要包括:办公费2.13万元、手续费0.08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1.32万元、邮电费2.8万元、差旅费2.92万元、维修(护)费0.6万元、会议费1.25万元、培训费2.25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2.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他交通经费9.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安排政府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单位固定资产净值1245.530378万元。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0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桥过路费等方面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录:

附件: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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