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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市级定价天然气企业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3-13 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雅安大兴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雅安市市级定价天然气企业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相关规定,按照上游天然气结算价格变化情况研究形成的《雅安市市级定价天然气企业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

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第一档销售价格由2.01元/立方米联动调整为2.08元/立方米;第二档销售价格由2.41元/立方米联动调整为2.50元/立方米;第三档销售价格由3.02元/立方米联动调整为3.12元/立方米;合表用户销售价格由2.21元/立方米联动调整为2.29元/立方米。

二、执行范围

本次价格联动调整的执行范围为:雅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雅安大兴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供区范围内的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三、对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补贴

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中实行“一户一表”的用户,年用气量在540立方米(含540立方米)以内的,价格继续按1.75元/立方米执行;年用气量超出540立方米的部分,按联动调整后对应各档气价计费。具体申报流程和办法由天然气企业制定。

四、其他事项

(一)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价格类别、居民用户实行“一户多人”用气量政策等继续按《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顺价调整我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雅发改价格〔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各天然气企业要在营业厅和网络平台公示价格联动调整通知,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落实低收入群体补贴政策和“一户多人”用气量政策,保障用户购气需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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