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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推进“三着力” 水利重建显成效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11-24 16: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水利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重建决策部署,实行“分工负责、分线作战、包县落实”工作机制,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下“非常之功”加快推进地震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保障地震灾区正常生活及生产秩序。

一是创新项目包装方式,着力推进项目谋划实施。水利重建项目点多面广,较为分散,插花式分布在地震灾区,给后续重建工作增加一定挑战。为避免重复招标,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在重建项目规划过程中,水利部门着力提升项目设计深度,创新项目包装方式,将供水、堤防、灌溉等点状分布的69个项目整合打捆成35个项目(其中“6.1”芦山地震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项目16个,总投资59975万元;“9·5”泸定地震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项目19个,总投资53299万元),系统推进,分类实施,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安全。

二是简化审批流程,着力构建高效审批通道。针对水利重建项目规划及建设周期长,前期工作时间紧的问题,建立市级部门联系机制,召开10余次项目专题会协调相关部门在水利项目审批、资金筹集、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落实建设条件。同时梳理需市级审批项目清单,对技术要求简单的33个项目下放审批权限由县级审批;技术要求相对复杂的2个项目,由市级相关业务科室提前介入,指导县(区)做好方案编制工作,并协调沟通发改、自规、环保、财政等要素审批部门,建立便捷、高效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保障重建项目快速推进。

三是加强对接争取,着力加快灾后重建进度。围绕“打造重建样板”“高质量发展典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筹资方案,加强与省水利厅沟通对接,分年度落实项目建设资金。“6·1”芦山地震已累计争取到位中省资金16197万元,“9·5”泸定地震已累计争取到位中省资金6936万元,最大限度保障水利重建项目顺利推进。同时,积极整合中省投资、地方专项债券、一般债券、银行贷款等项目资金,探索EPC、BOT等投融建管模式,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和县属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市属国有企业作为基础设施建设主力军,带动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水利灾后恢复重建,按下重建“加速键”。

截至目前,芦山县山洪沟综合治理及预警系统恢复重建等10个“6.1”芦山地震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完成建设,提前半年超额完成计划,累计完成投资55755万元,投资完成率92.96%,超全市平均进度9.85个百分点;天全县喇叭河镇供水设施、荥经县供水管网等6个“9·5”泸定地震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完成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6396万元,投资完成率68%,超全市平均进度10个百分点;青衣江干流宝兴县灵关段<水桶坪—磨刀溪>堤防工程已完成建设,是先期实施的23个宝兴县县城功能疏解项目中第1个完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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