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抓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坚决不因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需求。截至2022年7月30日,全市各级财政已下达疫情防控资金12834.78万元,用于疫情防控设备和物资采购、核酸检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重症病区、发热门诊改造等支出,保障方舱医院及方舱隔离点建设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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