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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关于严格执行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做好社会组织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08 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修订)《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2017〕第22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民发〔2021〕36号)文件和省民政厅工作要求,为严格执行《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省民政厅依托四川省社会组织网开发了社会组织台账填报系统,面向全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开放使用。现将社会组织台账填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责任

国家统计局和民政部将社会组织统计纳入台账管理,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

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台账”统计调查项目的统计调查对象,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履行统计报表填报职责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填报方法

登录四川省社会组织网(https://www.sichuannpo.com/),在页面左侧菜单栏选择“台账数据填报”,在相应填报期次后点击“编辑”即可填报。填报过程中可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存草稿”保存数据。填报完成后,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存并提交”,系统将自动校核所填数据,所填数据未通过系统校核,系统将给出相应提示,所填数据通过系统校核,系统即自动提交。

尚未在四川省社会组织网注册账号的社会组织,应先在四川省社会组织网主页右上角点击“社会组织登录”,进入登录界面后,点击页面左下角“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待审核成功后即可使用。已经注册忘记登录密码的,进入登录界面后,点击页面右下角“忘记密码”按钮,输入相应信息即可重置密码。

登录填报的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或360极速模式。

三、时间要求

社会组织台账填报系统到期自动生成台账报表,报表生成后即开启填报功能,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填报功能。台账填报时间如下:

每年2月10日零时至2月25日24时为上一年度年报填报时间;

每年4月1日零时至4月10日24时为第一季度季报填报时间;

每年7月1日零时至7月10日24时为第二季度季报填报时间;

每年10月1日零时至10月10日24时为第三季度季报填报时间;

每年1月1日零时至1月10日24时为上一年度第四季度季报填报时间。

四、相关事项

(一)社会组织台账填报系统已于2023年2月15日开启试用,2022年年报数据可在本系统填报。2023年第一季度季报数据将正式通过本系统采集。

(二)社会组织台账填报系统的操作演示视频将于2023年3月15日前发布在四川省社会组织网首页右下部分的“现在学习”栏目供大家学习。

五、问题咨询

相关问题咨询电话:282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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