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名山、天全、雨城、芦山四个县区城区学校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的建议》(第27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从2008年起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所有事业单位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雅府发〔2008〕36号)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在岗位空缺内开展聘用工作。2017年省人社厅印发了《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意见》,明确我市荥经、宝兴、石棉、汉源四个县属于少数民族待遇县,可提高城区学校教师10%中高级岗位比例,而雨城、名山、芦山、天全不属于少数民族待遇县,不能提高城区学校中高级岗位比例。按照《雅安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若无岗位空缺则无法申报职称评审。
在岗位管理政策无法突破的情况下,我局近年来一直在指导推动“县管校用”改革,即人社部门核定岗位总量,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岗位与聘用管理,合理使用空余岗位。指导教育部门完善中小学岗位统筹管理机制,科学分配城乡学校岗位,解决制约教师流动的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教师从学校人到系统人转变,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针对天全、名山、雨城、芦山几个县(区)城区学校中高级专技岗位比例低无法评审中高级职称的情况,我局将积极向上反映,争取政策支持,同时继续指导各级教育部门做好“县管校聘”管理工作。感谢您对我市教师管理工作的关注,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