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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第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5-18 15:3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李兴贵、吴超平、程向勇、苏林勇、鲁琼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建议》(第4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改造现有职员等级,将县以下事业单位职员等级与岗位等级适当分离,建立主要体现德才素质、个人资历、工作实绩的等级晋升制度,拓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2021年2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我局非常重视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实施情况,多次向省厅沟通汇报了解进度,并将平稳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列入了2021年全市人社工作要点,等省厅文件出台,赓即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关注,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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