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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审计局机关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03-26 16:0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职能简介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和我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和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级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和我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区)党委、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贯彻“生态审计”工作思路,促进生态保护建设。坚持以生态审计思路统领全市审计工作,将其融入财政、经责、投资等各专业审计领域,纳入每一个审计项目必须关注的重要内容。重点聚焦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助力建设成渝地区绿美生态高地。

二是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和“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助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三是紧盯重大项目建设,扎实开展投资审计。聚焦川藏铁路、川西综合交通枢纽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项目立项决策、资金分配管理、重大项目推进落实等情况的审计监督,推动形成重大项目审计监督新机制,助力加快建设川藏物资贸易集散地和成渝地区西向门户枢纽。

四是深化乡村振兴审计调查,促进宜居城乡建设。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农村生态环境防治、人居环境改善的审计监督,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成渝地区高品质康养宜居地。

五是强化社保民生审计,促进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就业、社保、医疗、教育等资金的审计监督,助力加快健康雅安建设,让人民群众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六是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聚焦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对市、县(区)、乡(镇)三级换届选举,各级各部门遵守财经纪律法规等情况的审计监督,助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构建社会治理和安全保障体系。

七是扎实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雅安市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2019-2023年)》,聚焦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监督,着力揭示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助力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审计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审计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008.07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57.21万元,主要是由于财政压减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审计局机关2021年收入预算1008.0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69.77万元,占26.7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8.29万元,占73.2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审计局机关2021年支出预算100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29万元,占66%;项目支出342.77万元,占3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08.0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57.21万元, 主要是财政压减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8.29万元、上年结转269.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8.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审计局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8.2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2.18万元, 主要是财政压减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8.15万元,占82.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4万元,占6.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89万元,占5.25%;住房保障支出61.99万元,占6.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02.95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70.0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更新购置、办公用房及设备维护修缮,保障审计机关审计业务开展的日常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系统维护日常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2.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69.7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审计事务业务开展的日常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干部的人员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3.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2.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1.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5.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5.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00.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机关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审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2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7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灾后重建项目结(决)算审计,推进投资审计“三个转变”和国有企业监督力度,重大项目、脱贫攻坚、环保政策资金的审计及其他审计等工作开展。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审计工作用车运行维护的需求的同时,加强公务用车精细化管理。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无经费预算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市审计局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0.0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38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劳务派遣增加,项目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雅安市审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4.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7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打印机及信息系统集成等。

2021年,市审计局机关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4.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截至2021年底,市审计局机关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市审计局无50万元以上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开展经常性专项业务活动、用于设备更新购置、办公用房及设备维护修缮等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局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提供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局机关按照审计纪律“八不准”的规定,开展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机构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含按规定支出的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补助)。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局机关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开展审计相关工作等发生的其他支出。

(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我局为改善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提高其综合业务素质和依法审计能力而发生的各种教育培训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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