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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水安全保障专项资金4429万元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7-27 16: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日,省发改委、水利厅下达我市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202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442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72%,为项目建设注入新动能。

一、助力灾后恢复重建,护航宝兴功能疏解。本次下达资金的3个项目均为“6·1”芦山地震及“9·5”泸定地震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到位极大保障灾后重建项目顺利推进,为打造践行重建新路推动发展振兴的样板奠定坚实基础。其中,青衣江干流宝兴县灵关段(水桶坪~磨刀溪)堤防工程建设有效提高宝兴河灵关镇段的河道行洪能力,为宝兴县县城功能疏解奠定坚实防汛保安基础。 

二、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筑牢防汛保安能力。本批次下达资金涉及的3个项目均为主要支流治理项目,通过对治理河段实施新建堤防、清淤疏浚等综合治理措施,保护河段两岸耕地及区域防洪安全,提高治理河段河道的行洪能力和防洪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截至目前,3个项目已完工2个,剩余1个项目正有序推进。

三、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项使用。严格执行“事前申报目标绩效、事中跟踪问效、事后绩效评价”的要求,按照年度资金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合理设定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有效地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同时,我局将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有效推进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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