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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4-07 16: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职能简介

(一)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1.贯彻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

2.承担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

3.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的属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强化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

4.承担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和预警工作。

5.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6.承担属地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加强环境监测,加快国家、省重点项目减排项目达标运行,持续改善汉源生态环境质量。二是按照省市安排,持续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1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进一步完善环评审批程序,规范环评报告要件审核,依据项目申报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三是推动老大难问题整改销号。切实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迎检准备工作,对未完成整改的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持续加大督查力度,督促相关牵头单位压实责任,增添措施,倒排工期,全速推进,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四是建强生态环保铁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不断提升基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保障。五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牢牢把握宣传主动权、主导权,全方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努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大格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88.8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5.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职工人数比2020年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2021年收入预算388.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8.8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38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8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8.81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5.86万元,增长16.78%。若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与2020年同口径比较增长16.7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人员增加,增加了人员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8.8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上年结转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0.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8.8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5.86万元。预算增加主要是增加调入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4万元,占9.5%;卫生健康支出31.85万元,占8.2%;节能环保支出280.31万元、占72.1%;住房保障支出39.71万元,占1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1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1年预算数为36.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并轨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1.4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0.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80.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9.7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8.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55.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2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53%。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次数,压缩一般性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中接待上级污染源检查、双随机执法、空气自动监测站检查、各级环保督察、检查等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公车管理。 

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2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桥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环境监察、监测、督查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5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4.4万元,下降35.03%,主要原因是2020年安排有监测专项工作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2.8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2.5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3.45万元、公务接待费5.6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4.47万元、福利费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2万元、其他交通费16.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692.95万元。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汉源生态环境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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