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3-25 10:0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职能简介

(一)雅安市卫健委职能简介。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和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及工作部署,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健康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9、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领导、重要外宾来雅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承担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和管理工作。

12、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

14、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和健康雅安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缘化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川西医养中心。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15、有关职责分工。(1)与市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定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全市医养结合与康养产业发展的具体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3)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4)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全面从严治党

(一)加强系统党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工作部署。探索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机制。深化党建体系治理,强化卫健系统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抓实对县(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进“四好一强”领导班子和“五好党支部”创建。巩固“红旗帜”巡回医疗服务党建品牌。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构建全覆盖监督制度体系。加强廉政教育,深入廉洁风险防控,持续开展检查,提高检查质效,强力纠治行风改进作风。健全内审制度,细化监督内容和操作程序,提升审计质量。注重日常监督,用好“四种形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继续抓好统战和群团工作。

2、全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一)加强疫情防控。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加强和提高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质量,规范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及时采取隔离医学观察。规范标本采集和核酸检测流程、病毒标本移交及集中保藏。加强城乡社区防控,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卫生员培训,做好健康申报证明服务工作。加强涉外防控,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建设心理援助热线,加强心理康知识宣传。

(二)加强医疗救治。坚持“四集中一远程”原则开展医疗救治,实施重症、危重症病例“一人一案”和病情日评估报告,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院感防控工作,实施最严格、最周密的个人防护。做好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和出院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持续推进发热患者通道建设、普通病区隔离病房建设。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和保障,统筹优化定点、后备、储备医院及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医疗资源。组建并指导援湖北医疗队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派遣医疗专家赴疫情严重国家协助应对疫情。

(三)加强综合保障。有序推进紧缺医用物资统筹调度和调剂使用,全力保障防疫一线需求,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用防疫物资储备。推进使用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卫生应急调度管理平台。配合做好第一批立项的试剂、药品、疫苗项目攻关,推进新冠病毒人血清抗体检测技术应用,推动恢复期血浆单克隆抗体、干细胞技术治疗等研究。推进疾控中心实验室、医院负压病房改造等项目建设。结合疾控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改革,建立各行业卫生技术支撑和社会卫生员制度,配合开展《四川省公共卫生条例》地方立法工作。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统筹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表彰奖励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报道、防护知识普及和舆情监测引导,组织开展“战疫英雄”典型事迹展播。

(四)建立常态机制。全面推动“早发现、早报告”传染病报告系统升级,增强不明原因疾病、新发疾病预警能力,建立完善传染病早发现“吹哨人”机制。全面设置基层发热哨点诊室,形成覆盖全市的呼吸道传染性疾病首诊体系。全面优化发热门诊设置和管理,严格实施三级预检分诊,落实“四早”措施,加强监测发现和规范处置。全面建立传染病患者预约和“直通车”就诊制度,以市为单位搭建统一的传染病分级诊疗咨询预约平台,24小时提供包括新冠肺炎在内的传染病咨询和预约诊疗服务。全面提升传染病专科服务能力,提高筛查、预警、防控能力和诊疗水平,加强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诊治培训和指导工作。全面固化医疗机构常规诊疗流程再造,三级医院门诊设置单流向的医护人员、普通病人和发热疑似病人“三通道”,二级医院门诊设置单流向的发热患者、普通患者“双通道”,急诊室全面执行预检分诊制度,落实住院主管医师首诊负责、住院患者陪护/探视严格限制和病区出入严格管理三项制度。

3、推进实施健康雅安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健康四川行动的实施意见》《健康四川行动考核评价指导方案》《健康四川行动监测评估指导方案》,成立健康雅安行动推进委员会,完善工作架构,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实施18项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健康雅安行动第三方监测考核机制,加强健康雅安行动的技术支撑和科学评估,策划系列宣传活动,指导各县(区)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深化城乡卫生环境治理,继续推进“全域卫生”创建,积极创建健康细胞,开展健康促进县(区)创建。加强饮用水、公共场所、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和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探索建立市级卫生乡镇退出机制。推动卫生健康系统“厕所革命”。

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以压缩药品耗材虚高价格为突破口,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薪酬分配和监督考核,推动资源下沉和服务模式转变,制订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具体措施,力争石棉县纳入全省开展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其余每个县(区)至少探索创新1个医改亮点。

(一)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分别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雅安医院、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建成2个城市医疗集团。深化县域医共体“石棉模式”国家、省级试点,做实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托管名山区人民医院,其余县(区)因地制宜推广县域医共体“石棉模式”。按照省上部署,启动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或专科联盟建设评价,开展县域医共体医保总额预算结余留用试点工作。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加强慢性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推行慢病患者用药长处方制度,在医联体内实行门诊慢病一体化管理。

(二)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成对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将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医疗质量报告。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健全绩效考核质控体系。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方式。石棉县研究制定县域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抓好公立医院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严格控制门(急)诊和住院次均费用不合理增长。推进市人民医院、石棉县人民医院和汉源县人民医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国家级试点和省级试点工作。制订落实医院章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三)强化药品供应保障。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引导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推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细化配套政策措施,促进中选药品临床合理优先使用。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组织开展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和分级应对。加强公立医院药品配备与使用情况监测,持续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落实国家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控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

(四)加强行业综合监管。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加强部门协同和联合惩戒。构建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和承诺制度,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医疗“三监管”平台和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互联网+监管”模式,整合“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功能,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和线上、线下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体系。推进医疗废物、生活饮用水、游泳池水等在线监管。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开展“大处方、滥检查、过度医疗”“滥开医学证明”、高值医用耗材等行业专项治理活动,严肃查处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信用档案,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信用评价试点。开展行风满意度测评,对连续排位靠后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巡查。完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健全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按省上部署探索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信用评价试点。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行业法治建设,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审查流程,跟踪后续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完成《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涉及的重点改革任务。动态调整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严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范医疗机构命名,加强分支医疗机构设置管理。推出一批卫生健康行政许可特色服务事项,印发卫生健康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事项清单,减少中间环节和书面材料。完善电子证照库,推动更多证照数据实现在线核验和共享。完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和现场审查工作细则,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

5、坚决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

探索建立健康扶贫长效机制,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加强“两保三救助三基金”过渡政策研究,稳妥引导兜底保障措施过渡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框架下;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发现的健康扶贫问题整改“回头看”和脱贫“回头帮”,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和脱贫成果;建立健康扶贫监测和预警机制,针对基础不够牢靠、短板比较突出、出现“空白点”风险较高的村卫生室,明确标识、建立台账,挂牌督战。

6、加快推进康养产业发展

以川西康养胜地建设为重点,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支撑、以产业为保障,推进康养产业全面发展。

(一)加快发展康养产业。一是编制发展规划。出台《雅安市康养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6年)》《雅安市中医药及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二是打造康养新城。以大兴康养产业园、市人民医院医养中心项目为重点,建设高端康养区、医疗康养区、医药康养区、食疗康养区“四区”,打造康体养老、养生休闲的健康之城。三是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川藏药材城、市中医医院医养中心、纽莱茵医养项目、市第四人民医院高端养老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蒙顶山茶文化康养园区、天全县康养综合体项目、汉源县九襄阳光花海康养产业园区、石棉县温泉阳光康养城、国药文化康养产业园区、荥经县天麻产业园区、宝兴县大圆包中药材种植基地等园区建设。打造中医药治未病中心、中医药健康服务医养结合中心,推进四川中医药科学院雅安分院建设。包装储备医养、康养、中药材种植、加工等中医药大健康项目50个以上。四是打响康养产业品牌。力争承办中国康养大会或中国(西部)康养产业发展高峰论坛雅安峰会,推介康养产业和项目,争创国家、省医养结合示范城市,保持全国康养城市50强。

(二)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打造1个国家级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2个国家级和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培育4家以上医养结合机构。推进康养小院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老年病科设置率达90%以上,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科达80%。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力争达到15%。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养老机构引进医疗机构参与运营管理。开展社会办医培训,加强社会办医设级评等指导,扩大分级分类管理范围。力争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在雅安落地,推动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推动医疗养老融合发展,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养老机构引进医疗机构参与运营管理。推进医疗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开展社会办医培训,加强社会办医设级评等指导,扩大分级分类管理范围。

7、推进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

以川西医疗高地建设为重点,实施“八大兴医工程,推进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医疗资源。围绕构建“一主中心、一副中心、一特色服务中心、各县区特色医院”为支撑的川西医疗高地空间布局,进一步调整优化市本级医疗资源,做好人财物等保障准备。以华西品牌同质化管理为支撑,做实做细华西领办市人民医院工作,市人民医院与华西医院构建普外、泌尿、骨科、呼吸内科、急诊科等专科联盟,提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收治病种覆盖能力(DRGs)组数达580组,收治病种疑难危重能力(CMI)值达0.95。争取雅安市申报成为全省区域医疗中心。

(二)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市人民医院牵头建立新生儿急诊急救服务体系,二级以上医院开设早教、推拿、儿童中医保健等医疗服务项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儿科、康复科等特色医疗服务。汉源县人民医院、汉源县中医医院、天全县中医医院实施全国第二阶段500家县级医院和500家县级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

(三)开展特色医疗服务。市人民医院创建国家高级卒中中心,探索开展人工助孕、试管婴儿等医疗项目;市中医医院启动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建设;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抗衰老延龄医学服务;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复合手术、微创手术、介入手术、个性化治疗,推进肿瘤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深部肿瘤热疗技术应用;引导民营医院发展专科医院,与公立医院实现优势互补,全市社会办医床位数达到全市医院床位数的25%。

(四)推动“三名”建设。推进市人民医院建设川西一流综合医院,天全县中医院、市中医医院建设川西骨伤龙头,石棉县医院建设山区民族县跨区域服务信息化特色医院。市人民医院立项省级重点专科1个,第四人民医院老年科达到省级重点专科申报条件,全市打造市级重点专科5个。培育2个省级、5个市级重点专科。培育省级名中医、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各1人和市级名中医10人。

(五)推进优质资源带动。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加强和先进地区医疗合作。推动市人民医院与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学中心、雅职院附院与以色列等国家医疗机构、市中医医院与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和省中医医院合作,石棉、名山、雨城等县(区)做实与省妇幼保健院、成都医学院附属等省级医院合作,市人民医院、雅职院附院积极与国内外抗衰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一是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以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为抓手,以提升服务辐射能力为目标,推动优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设置布局,持续推进一刻钟服务圈工作。深化“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对标国家标准提升社区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按省部署开展社区医院创建试点,开展跟踪和效果评估,启动等级评价。总结评估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实施效果。二是实施车载流动医院服务民生项目。整合医疗、公共卫生资源,上门提供个性化医疗服务,实现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看病、能拿药、能报账。三是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整合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资源,推广“1+1+1”或“1+1+1+X”及手机APP服务模式,逐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逐步完善签约服务内容。建立医保经费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政策,完善评价体系。雨城、名山、汉源、石棉、天全等县(区)建设省级家庭医生签约示范工作室。

(七)加强医联体建设。加快建设以市人民医院为龙头,县区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参的医疗联合体,推动市中医医院与省级医院建立医联体。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建设5个专科联盟,三级中医医院建设3个专科联盟,三级专科医院建设1个专科联盟,每个县(区)建成一个远程医疗协作网。

(八)提升卫生应急能力。补齐卫生应急处置短板,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优化卫生应急队伍机构,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力度,健全指挥调度体系。推进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和医疗机构疾控能力,建立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川西区域疾病预防协同机制。开展人禽流感、鼠疫等突发、新发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

8、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

以川西健康净地建设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总结疫情防控经验教训,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升公共服务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

(一)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扎实开展疾控机构等级评审和疾控重点工作评价,推进疾控系统“爱岗敬业三年行动”,提升疾病防控能力。深入开展预防接种质量提升行动,切实做好计划免疫基础工作、疫苗供应等,推进疫苗冷链物流系统及接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慢病管理,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做好癌症监测登记,规范实施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强化严重精神障碍综合管理,精神科门诊设置市、县(区)全覆盖,重性精神患者管理率达95%、规范管理率达90%。

(二)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全面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深入推进艾滋病综合防治,落实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各项措施,构建完善市、县、乡、村四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体系,强化耐多药结核病诊疗治疗管理,巩固大骨节病、克山病、碘缺乏、疟疾等地方病消除成果,天全县通过血吸虫病消除达标评审。

(三)抓好职业病防治和食品安全工作。加大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力度,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重点行业尘毒危害治理,建成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各县(区)建成1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信息收集、质量控制、人员培训和监测结果通报会商。

9、抓好“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和妇幼健康工作

(一)加强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开展人口动态监测,发布全市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报告。深化人口发展趋势分析研判,推动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构建支持家庭生育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支持、规范管理、服务供给体系,在全市建成1—2家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稳妥实施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制度,落实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

(二)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持续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健全产儿科急救体系建设,完善危急重症救治协调机制。实施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两癌”筛查等项目。加强爱婴医院动态管理,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启动市级产前诊断机构创建,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加快推进妇幼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启动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创建,推进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持续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

(三)促进健康老龄化。继续实施60岁以上老年人重点疾病筛查民生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开展免费为60岁以上人群接种流感、肺炎疫苗人大票决制事项。开展面向老年人的健康教育、中医药膳食疗科普、养生养老等宣传活动及志愿服务活动。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工作。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50%以上的医疗机构创成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打造1个国家级老年友善医院和1个老年友好社区。

10、推进中医药传承发展。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完善市、县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基础薄弱的中医医院提档升级。争创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加大中医重点专科、中西医协同优势病种支持力度。推动“三个一批”项目,加强中医药产业链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区域合作,建设川产道地药材标准研究平台,开展中药新药、大健康产品、中医药关键技术研发转化。

11、统筹推进各项支撑保障工作

(一)强化行业法治保障。以开展“法律七进”等法制宣传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营造卫生健康和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法治氛围,切实提升干部群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卫健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审查流程,跟踪后续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规范卫生健康执法行为,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增强依法执业意识,持续推动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治乱和医疗乱象专项整治。

(二)强化人才科教保障。协同推动医学院校专业设置、招生规模、结构层次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有效衔接,完善定向医学生诚信管理制度。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监测制度,提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完成60人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完成150人以上全科医生转岗、康复师、麻醉师、县级骨干专科医师培训。推进全科医师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综合改革,加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供给。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通过雅州英才、考核招聘等方式引进人才20人以上。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评选体系,培养天府名医、第十四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30人以上,推荐120人以上医疗卫生高级人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修订完善相关干部管理制度,推进干部全覆盖培训。持续开展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认真开展援外工作。

(三)强化信息化建设保障。以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医疗卫生行业融合应用为支持,推进信息化建设走在前。把5G技术融合到急救体系,配备5G急救车,建设5G智能救援系统,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体系。市人民医院试点建设“5G智慧医院”,电子病历分级评价达5级,实现与华西医院“在线协同”。鼓励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开展“5G+远程诊断”、“5G+院前急救”、“5G+移动救援”业务,探索AI医生进乡村“云上看病”等模式。打造老年健康医养平台,建立完整的老年人健康数据库。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行动计划,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与评审,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服务模式。推动电子健康卡与电子医保凭证融合应用,积极建设全市居民健康档案云平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促进更多三级医院达到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水平,提高县域医疗资源协同服务能力。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深化网络与信息安全。

(四)强化卫健项目保障。按照投用一批、续建一批、新开工一批,储备一批“四个一批”要求强化项目支撑保障,全力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市医疗卫生重点建设项目、沙特贷款重建项目、市县(区)两级传染病医院新建及改造、疾控检测能力提升等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着力抓好市人民医院医养中心、蜀天康养医疗培训中心、市人民医院大兴院区、各县(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包装储备安宁疗护中心、老年病专科医院、托幼中心等重大项目,加速项目建设良性循环,促进经济稳增长。开展“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及“十四五”发展规划前期调研,加快编制“十四五”全民健康高质量发展、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民族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加强卫生资源统筹规划和优化布局。

(五)强化宣传教育保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眼舆论氛围营造,完善舆论引导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聚焦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讲好卫生健康故事,推动健康知识普及。继续组织开展第三届“健康雅安——大美雅医”评选。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卫健委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卫健委机关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5374.40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7797.18万元减少2422.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雅安市人民医院川西医养中心建设项目预算金额的减少及上年结转资金的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卫健委机关2021年收入预算2687.20元,其中:上年结转951.54万元,占35.4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5.66万元,占64.5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卫健委机关2021年支出预算268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21万元,占26.50%;项目支出1974.99万元,占73.5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健委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374.40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797.18万元减少2422.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雅安市人民医院川西医养中心建设项目预算金额的减少及上年结转资金的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87.20万元、上年结转951.5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88万元、结转下年906.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卫健委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35.6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2062.72万元减少327.06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度雅安市人民医院川西医养中心建设项目预算金额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5.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94万元,占6.62%;住房保障支出64.88万元,占3.74%;卫生健康支出1600.95万元,占92.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7.82万元,主要用于: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机关行政离退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万元,主要用于: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机关事业离退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4.55万元,主要用于: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机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73万元,主要用于: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机关职工退休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11万元,主要用于: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离休费和生活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事务管理(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92.03万元,主要用于: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奖励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92.2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0.41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1.91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9.42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职工(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0.64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老龄健康服务工作方面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4.88万元,主要用于市卫健委机关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卫健委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2.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7.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05.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卫健委机关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业务按规定应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增加31.01%。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开展,业务工作恢复常态开展。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万元,用于机关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卫生监督现场检查和指导、采供血、紧急医疗救治、项目督导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等。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为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卫健委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健委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市卫健委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5.1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32万元,下降4.28%。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去进行一般性公用支出的压减。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卫健委机关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卫健委机关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市卫健委机关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131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31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