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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05 09: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 政策解读

雨城区、名山区、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和对“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要做好恢复重建规划,抓紧实施”等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重建、民生优先、安全第一、保护生态、机制创新,努力打造践行重建新路推动发展振兴的样板。

相关县(区)政府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抓好项目建设、资金统筹、政策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市“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跟踪督促灾后重建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重建工作指导、支持帮助和协调服务,确保重建项目“一年全开工抓质效、两年全完成展形象”。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日

“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

2022年9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重建基础

第一节 灾情概况

第二节 灾区特点

第三节 规划范围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重建原则

第三节 重建目标

第三章 重建任务

第一节 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

第二节 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

第三节 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第四节 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和生态修复

第五节 地质灾害防治和宝兴县城功能疏解

第六节 产业恢复提升

第四章 重建时序与资金筹措

第一节 重建时序

第二节 资金筹措

第五章 政策措施

第一节 财政政策

第二节 金融政策

第三节 土地政策

第四节 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政策

第五节 社会保障政策

第六节 产业扶持政策

第七节 项目审批管理政策

第六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统筹协调

第二节 强化规划管理

第三节 推进机制创新

第四节 严格监督监管

第五节 做好舆论引导和心理援助

附件“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表

前 言

2022年6月1日17时,雅安市芦山县发生6.1级地震,造成重大灾害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在川考察期间对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提出重要要求,李克强总理和孙春兰、王勇、赵克志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王晓晖书记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全面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各项工作,亲赴灾区指导灾后重建;省政府黄强省长作出批示,亲自调度震情灾情,对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雅安市委、市政府在最短时间内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震救灾,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应急抢险、过渡安置、灾损核查等取得阶段性胜利,灾区人心稳定、社会安定,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

为科学、有序、高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6·1”芦山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报告》,结合灾区实际,特编制本实施规划,规划期为2022—2024年。

第一章 重建基础

第一节 灾情概况

“6·1”芦山地震震级6.1级,最高烈度为Ⅷ度(8度),等震线长轴呈北东走向,长轴76公里,短轴65公里,主要涉及芦山县、宝兴县、天全县、名山区、雨城区5个县(区)29个乡镇(街道)。地震造成全市17518人受灾,因灾死亡4人,失踪1人,受伤42人,城乡住房不同程度受损,交通、水利、市政、电力、通讯等设施受到不同程度破坏,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植被遭到一定程度破坏,直接经济损失28.52亿元。

四川芦山6.1级地震烈度图

第二节 灾区特点

灾害多次叠加。灾区地处成都平原向青藏高原过渡地带,是龙门山、鲜水河、安宁河三条地震断裂带交汇处,且位于四川省典型暴雨区,是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2008年汶川地震、2013年芦山地震、2019年“8·22”和2020年“8·11”特大暴雨灾害相互叠加,灾区孕灾环境复杂程度增强,次生灾害易发性增加,多灾种群发风险升高,地质灾害将持续呈现多发态势,对灾区安全重建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

生态功能突出。灾区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是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核心保护区、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区,是世界自然基金会确定的“全球重要生态区域”,被誉为“世界濒危动植物的避难所”“世界动植物基因库”。震中芦山县幅员面积的44.7%纳入大熊猫国家公园,75.3%纳入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重灾县宝兴县幅员面积的81.7%纳入大熊猫国家公园,87%纳入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

区位条件特殊。灾区素有“川西咽喉”“藏区门户”“民族走廊”之称,是成都平原通往川西高原的咽喉、西部重要的民族走廊。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的实施,以及川藏铁路、引大济岷等重大工程的全面推进,灾区的区位重要性进一步凸显。

发展基础薄弱。灾区主要以水能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为主,产业结构较为单一,且特色产业优势没有充分发挥,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自身财力保障能力弱。灾区基础设施短板明显,交通通道少、路网密度低、通行能力差,特别是受此次地震灾害影响,交通基础设施损毁严重,修复任务重、投入成本高,保通保畅难度大。

第三节 规划范围

根据中国地震局《四川芦山6.1级地震烈度图》,参考灾害损失与影响评估情况,结合灾区受损实际,本规划范围为雅安市地震烈度Ⅵ度(6度)及以上区域,总面积3074平方公里,包括芦山县、宝兴县、天全县、名山区、雨城区29个乡镇(街道)。

规划范围

最高地震烈度

乡镇(街道)

数量(个)

Ⅷ度(8度)

芦山县:太平镇、双石镇

宝兴县:灵关镇、穆坪镇

4

Ⅶ度(7度)

芦山县:大川镇、宝盛乡、芦阳街道、龙门镇

宝兴县:蜂桶寨乡、五龙乡、陇东镇、大溪乡

8

VI度(6度)

芦山县:飞仙关镇、思延镇

宝兴县:硗碛藏族乡

天全县:小河镇、仁义镇、新华乡、城厢镇、始阳镇

名山区:万古镇、中峰镇、蒙顶山镇、百丈镇、黑竹镇、蒙阳街道、新店镇

雨城区:上里镇、碧峰峡镇

17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以保障安全和改善民生为核心,坚持和发展灾后恢复重建新路,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加强与“十四五”发展规划相衔接,统筹推进城乡住房重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恢复提升、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产业恢复提升、宝兴县城功能疏解等,强化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走出避险搬迁的雅安新路,提高灾区自我发展能力,努力打造践行重建新路推动发展振兴的样板。

第二节 重建原则

科学重建,标本兼治。立足灾区实际,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科学规划城乡布局、土地利用、人口分布、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探索系统性、根本性避险重建雅安模式,科学确定重建方式、优先领域和建设时序,集中资源保障重点项目按期完成,促进灾区可持续发展,实现域内特色凸显、水平整体提升。

民生优先,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民生作为恢复重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恢复重建城乡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抓紧恢复基础设施功能,改善城乡居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安全第一,保证质量。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科学选址,有效避让灾害风险点和隐患点,高标准实施重建项目,确保质量过硬、群众放心。

保护生态,传承文化。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统筹推进自然修复和人工治理,着力恢复受损植被、保护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好红色文化遗产和具有历史价值的文物,保持城镇和乡村独特风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机制创新,凝聚合力。坚决扛起重建新路发源地的政治担当,推动重建新路实践再出发、再深化、再拓展,积极探索重建新机制、新办法、新路径,广泛调动各方力量,全方位、多层次汇聚积极因素,形成推进灾后重建的强大合力。

第三节 重建目标

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以恢复并超过震前水平。

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全面完成,就业创业环境不断改善,灾区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功能全面恢复,保障能力达到或超过震前水平。

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有序推进,避险搬迁基本完成,宝兴县城功能有序疏解,区域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综合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

生态环境质量大为改善。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力度加大,受损林地、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等全面恢复并逐步改善,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进一步加强,生态系统形成良性循环,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提升。各类市场主体恢复正常生产,三次产业恢复提升,产业基础更加稳固,“飞地产业园区”和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初具规模,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维修加固优先、原址重建从快、异地迁建自愿和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相结合的原则,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社区)。

农村居民住房。根据地质环境条件,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规范要求,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提供维修加固及重建设计方案,加强全过程技术指导及质量监管,对“严重损坏需拆除”的芦山县156户、宝兴县135户农房进行重建,对“严重受损”和“一般受损”的芦山县445户、宝兴县336户农房进行维修加固。充分尊重受灾群众意愿,采取原址重建、异地重建等多种方式,引导农村人口相对集中居住,建设美丽新村。在集中安置点新建配套道路、供排水、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城镇居民住房。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规范,对“严重损坏需拆除”的芦山县97户、宝兴县12户房屋进行重建,对“严重受损”和“一般受损”的芦山县212户、宝兴县456户房屋进行维修加固。在符合相关规划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科学安排城镇居民住房重建,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第三章 重建任务

第一节 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

按照维修加固优先、原址重建从快、异地迁建自愿和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相结合的原则,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社区)。

农村居民住房。根据地质环境条件,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规范要求,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提供维修加固及重建设计方案,加强全过程技术指导及质量监管,对“严重损坏需拆除”的芦山县156户、宝兴县135户农房进行重建,对“严重受损”和“一般受损”的芦山县445户、宝兴县336户农房进行维修加固。充分尊重受灾群众意愿,采取原址重建、异地重建等多种方式,引导农村人口相对集中居住,建设美丽新村。在集中安置点新建配套道路、供排水、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城镇居民住房。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规范,对“严重损坏需拆除”的芦山县97户、宝兴县12户房屋进行重建,对“严重受损”和“一般受损”的芦山县212户、宝兴县456户房屋进行维修加固。在符合相关规划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科学安排城镇居民住房重建,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第二节 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

加快教育、医疗卫生、文体广电等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恢复提升灾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教育。对芦山、宝兴、雨城、天全4个县(区)共18所受损学校校舍、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实施维修加固,按标准恢复受损设施设备,提升教育服务水平和综合防灾能力。坚持恢复重建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特色优质相结合,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加快天全县职业高级中学等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医疗卫生。恢复重建芦山、宝兴、天全等县的8个县级医疗卫生机构、13个乡镇卫生院。恢复和改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重点人群管理服务条件,维修更新医疗设施设备,满足当地群众卫生服务需求。

文体广电。恢复重建灾区公共文化、广播电视、公共体育等设施,有效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文体服务需求。恢复重建和维修加固芦山、宝兴和天全等县的8个公共文化场馆、2个广播电视台、3个体育馆等设施。修复全市51处受损文物及其保护设施,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修复文体广电服务基础设施130余处,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社会治理。维修加固宝兴县和芦山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业务用房。维修加固宝兴县和芦山县受损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社会福利院。维修加固宝兴县和芦山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级公共服务设施。

第三节 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夯实灾区人民生产生活基础条件,提升生命通道保通能力。

交通。以恢复现有公路功能为主,尽可能利用原有设施,修复受损路段,加固改造受损桥隧等设施,局部路段采取增设隧道等方式合理避让难以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一步提升抗灾能力。重点加快国道351线宝兴新华隧道、省道432线宝兴县陇东镇段、国道318线天全县段等受损国省干线恢复重建,确保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恢复到震前水平。畅通灾区对外联系“大通道”,打通国道351线与省道432线的连接线,加快邛崃至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大邑至宝兴高速公路等生命通道项目前期工作,研究论证国道351线宝兴至夹金山隧道段提质改造。畅通“内部”微循环,恢复受损的农村公路,增强交通保障和应急抗灾能力。加强对危桥(危隧)监控检测,及时处置,提升交通安全水平。

水利。恢复重建和发展提升水利基础设施,治理中小河流16.8公里,治理山洪沟33.8公里,河道疏浚11.7公里,恢复重建供水管网83公里,推进芦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宝兴县农村供水、天全县城乡供水等设施建设,修复灌溉渠系39公里,有效消除安全威胁,提高城市及重点城镇防洪能力。恢复重建宝兴水文站,完善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加强主要河流和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

通信。恢复重建公众通信网络和通信枢纽及其配套设施,重建基站5个、修复受损基站37个,扩大城乡通信覆盖范围,确保满足灾区通信需求。高标准建设受灾区域传输线路等通信基础设施,重建传输线路200余千米,恢复受损光缆100余千米,以及部分杆路及附属设备,提升通信基础设施抗灾毁能力,促进三网融合。完善应急通信综合支撑体系,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能源。恢复完善供电设施,推进雅安电力线路恢复重建项目,加强骨干网架建设,推进城镇智能化中低压配电网络建设,提高电网供电安全和可靠性水平。加快推进芦山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修复水电站受损厂房、设备和送出工程,提高发电稳定性和可靠性,全面提升灾区电力保障及抗灾能力。

市政。恢复重建受损城区道路、桥梁、供排水、燃气、防洪排涝、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恢复重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应急避难场所、市政道路、供排水管网、燃气管网等。新建避险搬迁聚居点2个。完善城市功能、社区功能,加快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将恢复重建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相结合,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

第四节 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和生态修复

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加大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力度,推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提升灾区自然生态功能。

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恢复重建大熊猫国家公园宝兴县自然教育和生态体验基地、邓池沟省级自然教育宣教中心熊猫圈舍及附属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震损的大熊猫国家公园监测设施、巡护设施和森林防火设施。坚持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科学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宝兴和芦山片区震损林地生态系统修复。

生态修复。开展宝兴县、芦山县大熊猫国家公园外震损林区道路、防火通道恢复重建。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技术措施,开展宝兴县震损林地生态修复。维修加固恢复重建雨城区、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0余座,庭院式、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140余套,修复排污管道约40公里。恢复芦山县、宝兴县饮用水源保护设施,修复天全县、宝兴县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站采水设施,治理加固宝兴县水质自动站站房边坡。

第五节 地质灾害防治和宝兴县城功能疏解

按照“以搬为主、治理为辅、应搬尽搬”原则,建立健全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有序推进宝兴县城功能疏解和受威胁场镇避险搬迁,增强灾害抵御能力。

地质灾害防治。在震后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评估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实施《“6·1”芦山地震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威胁对象分行业落实防灾责任和防治措施。在群测群防全覆盖基础上,通过群专结合、人技结合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按轻重缓急分类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及时消除隐患险情威胁。通过动态巡查排查、斜坡风险详查、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摄等“空天地”结合手段,开展规划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调查评估,对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按要求及时健全完善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

防灾应急能力提升。加强地震、气象、洪涝、地灾等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完善以群测群防为基础、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恢复应急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省级区域应急救援雅安基地,完善救灾储备物资调运机制,提升区域防灾避灾应急能力。完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体系,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宝兴县城功能疏解。结合市、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级片区规划编制,综合考虑新型城镇化、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等工作,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实施《雅安市宝兴县城功能疏解实施方案》,有序稳妥推进宝兴县城功能疏解。

第六节 产业恢复提升

积极帮助灾区各类市场主体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全面推动产业恢复振兴,增强自我造血功能。

农业。恢复田间道路、灌排渠系等,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稳步提高灾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恢复重建受损生产大棚、养殖圈舍等,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突出优势、因地制宜恢复发展“五雅”特色优势产业,建设现代农业“5+3”产业体系。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受益面,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统筹推进灾后重建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受灾群众、脱贫户和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为重点,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深化驻村帮扶工作,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继续强化产业帮扶,推动持续稳定就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工业。引导工矿企业维修受损设施,加快工业企业震后恢复生产。以灾后重建为契机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高端化改造,大力发展大数据、锂电等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加快构建“1+4”现代工业体系。优化灾区产业布局,推动优势产业集中、集约、集聚发展,建设一批资源集约利用、环境综合治理、功能有效发挥的产业功能区。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大产业链补短板力度,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链。

服务业。恢复城乡商业服务、农贸市场、快递配送、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等服务体系。恢复芦山县受损粮库,完善粮油储备、应急供应、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储备能力。恢复受损旅游景区,完善文旅产业相关设施。

园区。恢复提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恢复园区受损厂房、道路等设施,恢复重建宝兴县园区道路、供水、排水管网,新建独立污水处理站,增强灾区产业发展基础。规划建设“飞地经济”园区,承接产业转移,积极推动川藏合作园区落地建设。支持雅安经开区创建四川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园区。

第四章 重建时序与资金筹措

第一节 重建时序

按照“一年全开工抓质效、两年全完成展形象”的要求,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2022年9月底前,完成居民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维修加固;2022年底前,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全面开工;2023年春节前,完成居民住房重建;2023年主汛期前,涉及安全度汛的重建项目主体工程具备防汛能力;2024年春节前,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恢复重建,地质灾害得到有效治理,大熊猫国家公园得到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得到有力修复;2024年8月前,产业实现恢复提升,重建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第二节 资金筹措

根据本规划确定的重建目标和重建任务,恢复重建规划总投资32.17亿元,具体项目按《“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表》(详见附件)执行。本规划投资不包括宝兴县城功能疏解和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含避险搬迁)项目与投资。雅安市政府负责统筹解决恢复重建资金,科学分配省级财政包干补助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省级有关部门资金支持,加大市县级财政投入,通过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国有企业援建重建项目,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重建。

第五章 政策措施

第一节 财政政策

争取中央和省级有关专项资金向灾区倾斜,统筹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倾斜支持,整合相关专项资金以及对口支援、社会捐助资金,依据重建实施规划,依法依规统筹使用。以灾区恢复重建公益性项目争取政府债券额度支持。整合各类资金对住房恢复重建给予补助支持。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灾区恢复重建。

第二节 金融政策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灾后重建的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灾区农房重建和城镇居民住房重建,支持符合条件的灾区恢复重建项目。加大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信贷资金支持运用。建立灾后重建授信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安排重建信贷资金。允许政策范围内适当提高企业不良贷款率等指标的监管容忍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等提供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灾区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灾区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为灾区群众稳定增收提供保障。稳步推进雅安市城乡居民地震巨灾保险,积极提升理赔服务水平,逐步扩大覆盖面,有效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第三节 土地政策

统筹解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用地需求,近期拟新开工的重大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所需预支规划指标确有不足的,年底由省级统筹予以倾斜支持,其中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所需预支规划指标由省级统筹,应保尽保。灾后重建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由省级统筹调剂支持。灾后重建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审查、审批手续的,纳入“绿色通道”,审批时限在承诺时限基础上压减30%。支持灾区依据片区乡村规划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拟实施不跨县域流转节余指标的增减挂钩项目,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区实施规划;对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异地重建的村庄(农民集中建新区),可先行安排重建,在建设过程中按规定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并报批;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批准后,可预支使用50%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每个受灾县(区)预支规模不超过1000亩,并在2年内归还。

第四节 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政策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争取震后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灾区国土绿化政策支持。争取灾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整治及能力建设等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面的政策支持,落实水土流失、山洪灾害防治及中小河流治理等支持政策,可按应急处置程序启动河道清淤疏浚。积极争取保障灾区重建项目林地使用定额,优先安排国家储备林建设等项目,支持大熊猫国家公园恢复重建。对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的小水电和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矿权清理退出开展论证,一站一策、一矿一策。

第五节 社会保障政策

对因灾失去工作岗位的参保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对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支持灾区按规定开发不超过六个月的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对灾区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支持灾区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

第六节 产业扶持政策

支持灾区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的绿色工业项目、生态产品开发项目建设,在土地、环保、能耗等要素保障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支持受灾县(区)开发区建设,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建设,提升产业发展承载能力。加快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应用。支持灾区发展“飞地经济”,对符合条件的飞地园区项目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飞地园区项目要素保障。加大灾区农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及国、省农业园区创建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等方面的产业优惠政策,加大对灾区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延续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政策,支持灾区利用丰富水电资源,降低绿色低碳企业用电成本,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对灾区省级重点项目建成后生产用气“一事一议”签订合同量。

第七节 项目审批管理政策

建立灾后重建项目快速落地“绿色通道”,纳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表的项目,可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对建设内容单一、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技术方案简单的重建项目和房屋建筑类改扩建的重建项目,可直接审批项目初步设计(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属于市级审批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区);争取省级部门将省级审批权委托或下放到市级;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评估、水土保持、行洪论证、安全评估等手续原则上同步下放;对符合条件的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对纳入《“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表》和《雅安市宝兴县城功能疏解实施方案》《“6·1”芦山地震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的实施项目招标投标,除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招标外,具有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咨询服务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重建工程免费的,也可以不招标、不采购,直接确定承包人。

第六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统筹协调

按照“省统筹指导、市县(区)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分级负责、协同联动,合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灾后重建,研究决策重大事项,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受灾县(区)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程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节 强化规划管理

本实施规划是开展灾后重建的依据,有关县(区)和市级部门要自觉遵守并执行本实施规划。相关部门可根据需要牵头编制居民住房、交通、水利等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有关县(区)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或计划。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规划评估,确需调整规划的按程序报批。

第三节 推进机制创新

建立完善避险搬迁科学评估机制,构建避险搬迁综合标准体系,完善避险搬迁群众发展保障机制和困难群众就业援助帮扶机制。建立以转移支付为主导,以地方政府债券和国际国内金融机构贷款等为支撑的项目资金保障机制。着力推进灾区“全域飞地”机制建设,探索资源变现的“生态银行”路径,创新产业发展多元合作模式,提升灾区产业发展能级。适时下放地方政府重建项目审批权限,适度放宽能评指标限制,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实施。进一步完善国企参与重建机制,创新慈善捐赠投资兴业新模式,创建灾区慈善捐赠投资兴业示范基地,畅通社会参与途径。健全救援有偿服务机制,培育壮大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产业体系。

第四节 严格监督监管

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恢复重建目标管理,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项目建设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灾后恢复重建涉及的政策、资金、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认真履行项目管理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项目完工后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对灾后重建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公布灾后重建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涉及灾后重建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第五节 做好舆论引导和心理援助

统筹舆论宣传工作,发挥主流媒体主导作用,强化感恩自强、奋发有为的宣传导向,动员灾区群众积极支持、广泛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总结宣传灾后重建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共同营造灾后重建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灾后心理援助,以受灾村(社区)为单位,探索建立社区生活与心理重建相结合的“社区心理援助模式”,通过个体辅导、团体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主动的、多层次的、长期的心理援助服务,帮助受灾群众稳定情绪。

附件

“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表

单位:个,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个数

建设
地点

建设
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投资估算


合计

94




321699

城乡住房

4




2492

(一)

维修加固

2




725

1

芦山县城乡住房维修加固

1

芦山县

维修
加固

维修加固芦山县太平镇、宝盛乡、双石镇、龙门镇、大川镇、思延镇、飞仙关镇、芦阳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城乡住房657户,其中:城镇212户,农村445户。

329

2

宝兴县城乡住房维修加固

1

宝兴县

维修
加固

维修加固宝兴县穆坪镇、陇东镇、灵关镇、大溪乡、五龙乡、蜂桶寨乡等6个乡镇城乡住房792户,其中:城镇456户、农村336户。

396

(二)

恢复重建

2




1768

3

芦山县城乡住房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芦山县太平镇、宝盛乡、双石镇、龙门镇、大川镇、思延镇、飞仙关镇、芦阳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城乡住房253户,其中:城镇97户,农村156户。

886

4

宝兴县城乡住房恢复重建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宝兴县穆坪镇、陇东镇、灵关镇、大溪乡、五龙乡、蜂桶寨乡、硗碛藏族乡等7个乡镇城乡住房147户,其中:城镇12户、农村135户。

882

公共服务设施

22




24523

(一)

教育

4




7839

5

芦山县学校维修加固

1

芦山县

维修
加固

维修加固芦山县太平中学、太平镇三九希望小学、太平镇中林中心校、太平镇中心幼儿园、宝盛乡中心校、龙门晨阳希望学校、芦阳第三小学、双石中心小学、大川中心校、姜城幼儿园等10所学校校舍建筑面积约36697平方米,运动场面积约27170平方米,以及围墙等附属设施,按标准配备相关设备等。

5125

6

宝兴县学校维修加固

1

宝兴县

维修
加固

维修加固宝兴县中学、宝兴县实验小学、宝兴县灵关中学、宝兴县蜂桶寨小学、宝兴县硗碛藏族九年一贯制学校等5所学校校舍建筑面积约17469平方米,运动场面积约22971平方米,按标准配备相关设备等。

2100

7

雨城区学校维修加固

1

雨城区

维修
加固

维修加固雨城区上里镇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约6516平方米,以及附属设施;按标准配备相关设备等。

182

8

天全县学校维修加固

1

天全县

维修加固

维修加固四川天全中学、天全县始阳中学等2所学校校舍建筑面积约5082平方米,以及附属设施,按标准配备相关设备等。

432

(二)

医疗卫生

3




5380

9

芦山县医疗卫生机构恢复

1

芦山县

维修
加固、恢复重建

维修加固芦山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妇计中心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恢复重建太平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维修加固大川镇、太平镇、宝盛乡、龙门镇、芦阳街道、双石镇等6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按标准补充配置相关设备。

2060

10

宝兴县医疗卫生机构恢复

1

宝兴县

维修
加固、
恢复
重建

维修加固宝兴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计中心,灵关镇、穆坪镇、陇东镇、大溪乡、五龙乡、硗碛藏族乡等10家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约125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恢复重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按标准配备相关设备。

2820

11

天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恢复

1

天全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天全县人民医院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配套相关附属设施,按标准配备相关设备。

500

(三)

文体广电

8




5784

12

芦山县广播电视前端及覆盖网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无线发射台机房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发射铁塔2座,传输覆盖网约24千米及道路、围墙等附属设施;恢复有线电视前端机房、县级数字电视前端设备、双回路供配电系统等,并按标准补充配置相关设备设施。

306

13

芦山县体育公园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体育馆主体钢结构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运动场约3000平方米,训练中心和社会化五人制足球场各1个;游泳池大厅、更衣室、淋浴室、休息室等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恢复重建游泳馆水循环系统1套,消防控制系统、强弱电系统、照明系统、LED显示屏等设施,并按标准补充配置相关设备设施。

1210

14

芦山县广播影视宣传设施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电影院建筑面积约1080平方米,按标准补充配置设施设备;融媒体中心按标准配置广播电视采编播设备及附属设施;修复城南避难广场、经开区等2个三面户外LED大屏,按标准补充配置通信、线路等设备设施。

448

15

芦山县文化文物设施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维修
加固、
恢复重建

维修加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地基、墙体等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博物馆展厅(文物陈展)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恢复重建龙门镇红三十军部排水沟100米,道路约300米,步道约500米和管网、停车场、挡墙以及附属设施。维修加固平襄楼、樊敏阙及石刻、青龙寺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设施3处;维修加固王晖石棺及石刻、红四方面军旧址群、姜维墓、芦山茶马古道、涌泉寺、佛图寺及石刻等省级文物保护设施6处;维修加固罗家大院、中华苏维埃抗日救国会旧址、波惹寺、乐以琴故居、横溪石桥等市县级文物保护设施5处。

1430

16

宝兴县公共体育设施维修加固

1

宝兴县

维修加固、恢复重建

维修加固宝兴县体育馆损坏墙面约200平方米;宝兴县风雨球场顶面约600平方米,加固钢结构;灵关体育场顶面约600平方米,地面维修约200平方米;恢复重建全民健身中心1个,活动场地约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以及配套体育设施24套。

960

17

宝兴县公共服务场所恢复重建

1

宝兴县

维修加固、
恢复重建

维修加固宝兴县博物馆、宝兴县红军翻越夹金山纪念馆、宝兴县文化馆、图书馆、影视中心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场馆墙面、屋面;恢复安防、消防设施设备3套;恢复建设嘉绒文化生态保护区(宝兴县)非遗文化传习中心;恢复宝兴县灵关镇新型公共文化服务空间;恢复宝兴县中心城镇(穆坪镇)美术馆展厅。

450

18

宝兴县应急广播系统及广播电视线路恢复提升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灵关至宝兴光缆线路12千米、宝兴至陇东光缆线路25千米、宝兴至硗碛光缆线路62千米、宝兴县应急广播前端系统1套,安装应急广播终端120套,恢复前端机房及供配电系统。

380

19

宝兴县省、市、县级文物点灾后抢救性保护

1

宝兴县

维修
加固

对毛泽东、朱德居住地旧址,陈云长征旧居,杨家大院,刚卓宅碉等文物点进行恢复及维修加固;对邓池沟天主教堂、杨家大院受损部位进行抢救性保护;修复受损文物5件,恢复相应保护设施。

600

(四)

社会治理

7




5520

20

芦山县社会福利机构维修加固

1

芦山县

维修
加固

维修加固龙门敬老院、太平敬老院,建筑面积约103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按标准补充配置相关设备。

300

21

芦山县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维修加固

1

芦山县

维修 加固

维修加固22个受损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社区)活动阵地,按标准补充配置相关设备。

700

22

芦山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业务用房维修加固

1

芦山县

维修
加固

维修加固芦山县行政中心、档案馆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460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按标准补充配置相关设施设备。

1150

23

芦山县公安系统业务用房维修加固

1

芦山县

维修
加固

维修加固芦山县公安系统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11300平方米以及附属设施;恢复重建信息系统,“天网”“雪亮”等前端监控设备,治安卡口以及350兆基站等信息设备,按标准补充配置相关设施设备。

1240

24

宝兴县社会福利院维修加固

1

宝兴县

维修
加固

维修加固社会福利院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恢复受损设备设施,按标准补充配置相关设施设备。

120

25

宝兴县村级活动中心维修加固

1

宝兴县

维修
加固

维修加固16个受损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社区)活动阵地,对部分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社区)活动阵地进行亲民化改造。

530

26

宝兴县行政中心业务用房维修加固

1

宝兴县

维修
加固

维修加固宝兴县第一行政中心、第二行政中心、三个中心、税务局、档案馆、县公安局等办公大楼约4万平方米,按标准配备相关设备等。

1480

基础设施

39




205170

(一)

交通

10




65745

27

S105雨城段恢复重建

1

雨城区

恢复重建

对受损路基、路面、护坡、驳岸、挡土墙等进行恢复重建。

537

28

S106龙门镇至芦山段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对受损路基、路面、护坡、驳岸、挡土墙等进行恢复重建。

780

29

S431龙门镇至灵关镇段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对受损路基、路面、护坡、驳岸、挡土墙等进行恢复重建。

784

30

G351线宝兴新华隧道及路线绕避工程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对新华隧道进行改建,采用隧道接长等方式绕避滑坡体。

12000

31

S432宝兴县陇东镇复兴村火地槽崩塌点隧道新建工程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通过新建隧道和桥梁绕避火地槽崩塌点。

13400

32

G318天全县三岔口至前碉段恢复重建

1

天全县

恢复
重建

对受损路基、路面、护坡、驳岸、挡土墙等进行恢复重建。

7728

33

S308宝兴县雪山段恢复重建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对受损路基、路面、护坡、驳岸、挡土墙等进行恢复重建。

10204

34

雅安市一般农村公路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宝兴县

天全县

雨城区

名山区

恢复
重建

对芦山县、宝兴县、天全县、雨城区、名山区受损农村公路进行恢复重建。

2360

35

宝兴县X098(神木垒景区至中岗村段)幸福美丽乡村路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对宝兴县X098(神木垒景区至中岗村段)幸福美丽乡村路进行恢复重建并提档升级。

10200

36

芦山县X086苗溪至灵鹫山幸福美丽乡村路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对芦山县X086苗溪至灵鹫山幸福美丽乡村路进行恢复重建并提档升级。

7752

(二)

通信

1




400

37

雅安通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基站5座,修复受损基站37个,新建受损交流引入12千米;恢复重建传输线路200余千米;恢复受损光缆100余千米及部分杆路及附属设备;恢复重建中心机房1座,以及配套电力设备5套。

400

(三)

能源

1




650

38

雅安电力线路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严重受损线路约3千米,修复一般受损线路。

650

(四)

水利

16




59975

39

芦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太平水厂、大川水厂等17处供水工程厂区供水设施,供水管网28千米。

12000

40

芦山县清思堰灌区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整治渠道34.8公里,其中:干渠2条(清思堰、思延大堰)、支渠3条(天生堰、芦西堰、周村堰)。

3000

41

芦山县山洪沟综合治理及预警系统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治理太平镇毛家沟、后山沟等9处山洪沟约12.2公里;恢复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系统。

3300

42

芦山县龙门镇岳溪河防洪治理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堤防约3100米,整治护岸约1000米,疏浚河道约520米。

2000

43

芦山县河道疏浚整治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对玉溪河、太平河、青衣江、西川河等4条河流进行河道清淤疏浚约10公里。

1000

44

宝兴县防洪堤恢复重建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青衣江穆坪段、灵关段等4处防洪工程,堤防长度11公里。

11200

45

宝兴县农村供水设施恢复重建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五龙乡东风供水站、蜂桶寨乡场镇供水站,重建供水管网15公里。

2000

46

宝兴县河道疏浚排险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对宝兴县宝兴河、西河、东河、陇东洪水沟、东河杨店子沟、东河顺江村段、西河五龙东风村段、西河陇东老场村段、邓池沟段、大渔溪段等10处河段进行疏浚,长度1.7公里。

5100

47

宝兴县山洪沟治理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治理陇东洪水沟、陇东赶羊沟、五龙梅里川、五龙塔子沟、五龙羊村沟、穆坪大渔溪、穆坪小渔溪、灵关中坝沟、大溪朱砂溪沟、曹家老场河、蜂桶寨乡邓池沟、蜂桶寨乡杨店子沟、硗碛泥巴沟、硗碛张嘎沟等14条山洪沟,长度20公里。

2000

48

宝兴县硗碛湖库岸整治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水库塌岸治理及保通保畅约16千米,新华壅塞体处置约16万立方米。

6000

49

宝兴县水文站及在线测流系统恢复重建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1个水文站生产业务用房、缆道塔架及操作房,建设自动在线测流系统。

535

50

雨城区水利设施恢复重建

1

雨城区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黄龙水库灌区左右干渠2200米,陇西河片区供水管道约6000米。

600

51

名山区万星渠倒虹管恢复重建

1

名山区

恢复
重建

修复重建压力管道(建山倒虹管)2000米。

4000

52

名山区护岸工程恢复重建

1

名山区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百丈镇临溪河涌泉村2组、中峰镇三江村1组、秦场村2组、秦场村6组、朱场村3组、甘河村原甘溪村段、甘河村原河口村段等7处受损护岸,堤防长度1.6公里。

940

53

天全县堤防恢复重建

1

天全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小河镇、城厢镇、始阳镇、仁义镇、新华乡等5处受损堤防工程,堤防长度2.8公里。

4000

54

天全县城乡供水设施恢复重建

1

天全县

恢复
重建

在仁义镇恢复重建规模化水厂3座,提升改造水厂制水工艺、配套管网,延伸管网40余公里;提升改造仁义镇、小河镇50余处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工程设备设施,建设备用水源等。

2300

(五)

市政

11




78400

55

芦山县避险搬迁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建设太平镇大河村、宝盛乡斑鸠井避险搬迁聚居点配套道路约5千米、桥梁约500米、管网约6千米等。

5000

56

芦山县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县城区范围内受损道路15.1公里,包括路基路面恢复重建,堡坎等防护设施恢复及路灯等配套设施恢复。恢复重建供水管网22.8公里,水厂5处,雨污管网17.7公里,疏通雨污管网20公里。恢复重建罗纯山公园、雨水公园、石羊公园3处公园。恢复重建县城排涝设施约2公里。

25000

57

芦山县垃圾填埋场维修加固

1

芦山县

维修
加固

对现有38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渗漏进行工程处置。

2000

58

芦山县场镇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建制场镇范围内受损道路约12.5公里,包括路基路面恢复重建,堡坎等防护设施恢复及路灯配套设施完善。恢复重建建制镇雨污管网约10公里。

12000

59

芦山县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芦阳街道、思延镇场镇范围内道路2.7公里,包括路基路面恢复重建,堡坎等防护设施恢复及路灯等配套设施恢复完善。恢复重建场镇范围内雨污管网约11公里,提升泵3座及其他管网相关辅助设施。恢复重建龙尾山公园排涝设施1.5公里,挡墙300米。

5360

60

天全县城区排水管网恢复重建

1

天全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县城黄铜片区等区域受损雨水管网2.5公里、污水管网1.8公里。

1352

61

宝兴县雨污管网恢复重建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穆坪镇、灵关镇、陇东镇等3个建制镇场镇范围内雨污管网共10.7公里,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4000

62

宝兴县燃气管网更新改造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保障安全的聚乙烯(PE)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管网长度约95公里。

5000

63

宝兴县市政设施恢复重建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穆坪镇、灵关镇、陇东镇等3个建制镇场镇范围内受损道路约11.8公里(含路基、路面、人行道、交通安全、照明、地下强弱管线管网等)。

15960

64

雨城区雨污管网恢复重建

1

雨城区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上里镇、碧峰峡镇建制镇场镇范围内雨污管网4.8公里及相关设施。

900

65

名山区城镇雨污管网恢复重建

1

名山区

恢复
重建

维修改建建制镇场镇范围内雨污管网约6.3千米,更换破损设备设施;恢复名山区国土局宿舍后河道、沿江东路等14个点位。

1828

国家公园保护与生态修复

12




31537

(一)

国家公园保护

2




18466

66

大熊猫国家公园芦山片区保护设施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维修加固、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长石坝、铜厂河、两河口、横山岗4个管护站建筑面积约135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等。恢复重建大熊猫国家公园内巡护道路1.75公里、巡护步道1.5公里、生态厕所3处,配置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卫生救护等设施设备。恢复长石坝—南天门防火道路32公里(泥结碎石路面),恢复鹿厂河—九里岗防火道路20公里(泥结碎石路面)。改造太平、宝盛、大川人工纯林5000亩。恢复重建林火视频监控系统50套(台),林区车辆卡口监控预警系统,超短波数字通信系统和卫星通讯及应急机动通信系统;修复监控系统平台。完善草米岗、皂角湾、铜厂河管护站、驼峰驿站、鹿厂河防火及配套设施。

10150

67

大熊猫国家公园宝兴片区保护设施恢复重建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青衣源栈道3.1公里,恢复青衣源供水供电线路13公里及配套设施;恢复重建邓池沟省级自然教育宣教中心防火瞭望塔、熊猫圈舍20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等。人工造林10000亩;封山育林1.13万亩;移植短丝木樨、宝兴杜鹃等高山植物,开展本底调查及修复300亩。维修基层管护站35个,建筑面积7100平方米;重建基层管护站2个,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维修防火道路34.7公里。恢复重建外郎坪巡护道路3.9公里、李家大院巡护道路4.7公里。

8316

(二)

生态环境修复

10




13071

68

芦山县林区道路及防火通道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宝盛乡、大川镇、双石镇、龙门镇、飞仙关镇、芦阳街道等6个乡镇(街道)道路约38公里,包括林区道路和防火通道。

2440

69

芦山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太平镇、大川镇、双石镇、宝盛乡、龙门镇、飞仙关镇、思延镇、芦阳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受损18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30千米;恢复重建太平大河、双石两叉溪、大川骑马泉等8处饮用水源保护设施,按标准配置监控设施设备。

6000

70

宝兴县震损林地恢复重建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人工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2.4万亩(宝兴县大熊猫国家公园外)。

1384

71

宝兴县林区道路恢复重建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炳羊沟、快乐沟、邓池沟林区道路约17.1千米。

1120

72

宝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恢复重建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污水管网6.3千米,污水处理设施20座,庭院式污水处理设施98套,配套附属设施。

1032

73

宝兴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设施恢复重建

1

宝兴县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水源地隔离防护网1.9千米、标识标牌18个、水源地便道1.89千米;建设语音视频红外监控设备4套,建设自动监测设备1套。

570

74

宝兴县灵鹫塔水质自动站边坡维修加固

1

宝兴县

维修
加固

恢复重建站房边坡基础,治理加固站房边坡约500平方米;修缮水站自动采水设备。

120

75

雨城区农村污水管网修复

1

雨城区

维修
加固

恢复陇西村2.6千米排污管道;恢复碧峰村2.35千米排污管道及井、支柱。

277

76

天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恢复重建

1

天全县

维修加固、恢复 重建

维修加固污水处理管网约0.85千米,维修加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5套,维修和恢复重建47套分散联户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

110

77

天全县两河口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站灾后恢复重建

1

天全县

恢复
重建

恢复取水设备1台,配套管网20米。

18

应急救援

4




31170

78

省级区域应急救援雅安基地

1

经开区

改扩建

新建应急救援基地各类用房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含地上和地下建筑),包括业务大楼、培训教学中心、常驻执勤中心、特勤站、应急物资储备库、综合训练楼、消防搜救犬中队犬舍及配套用房、倒塌训练楼等,以及训练场、货运堆场、道路、广场、水域救援码头等,配建绿化、围墙、综合管网、变配电等附属设施。

28000

79

芦山县基层应急能力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维修
加固、恢复重建

维修加固飞仙关镇、思延镇等20余个常备安置点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配套相应附属设施;恢复8个乡镇(街道)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恢复建设防灾减灾场所。

1570

80

宝兴县防灾减灾应急避险中心建设

1

宝兴县

维修
加固

对穆坪镇、陇东镇、灵关镇、大溪乡、五龙乡、蜂桶寨乡、硗碛藏族乡等7个乡镇8个常备避险安置点进行维修加固和规范化改造;对7个乡镇应急物资储备仓库进行维修加固和规范化建设。

1100

81

天全县常备安置点维修加固

1

天全县

维修
加固

维修加固闲置用房约3600平方米,改造为6个受损避险安置点;维修加固5个乡镇受损应急物资储备仓库。

500

产业恢复

13




26807

(一)

农业

8




14235

82

芦山县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机耕道、田间作业道、田坎、灌溉沟渠等约31千米,以及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生产附属设施。

2500

83

芦山县粮油基地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良种繁育基地300亩、标准化优质水稻示范区800亩、粮油轮作示范推广基地3000亩、受损农田800亩;恢复重建智慧数字农业体系设备等,配套相应附属设施。

2500

84

宝兴县农业产业恢复重建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畜禽养殖圈舍约7814平方米;恢复重建灵关镇屠宰场厂房约2200平方米、设备3台;恢复种植中药材约650亩,重建初级加工厂1个。

3000

85

宝兴县农业产业园区恢复重建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食用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130亩、藏香猪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厂房3000平方米。

1000

86

宝兴县乡村振兴产业道路恢复重建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硗碛乡、蜂桶寨乡、陇东镇等乡(镇)农村机耕道及生产路约57千米。

3125

87

雨城区农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1

雨城区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农机化生产道路6千米、农田防护280亩、灌溉和排水渠道2千米。

500

88

名山区农村产业道路恢复重建

1

名山区

恢复
重建

恢复农村产业道路2.735千米,重建护坡、堡坎410米。

310

89

天全县农业产业设施恢复重建

1

天全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新华、仁义、始阳、思经等4个乡镇产业道路约10千米、堰渠约6千米等,恢复重建农业设施用房。

1300

(二)

服务业

4




5104

90

芦山县粮食收储设施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对现有粮食储备库2栋仓房550平方米的屋面进行渗水处理;对100米排水系统进行开挖、疏通,地面进行恢复;对1000平方米的仓内地面进行防潮处理;将1间原粮仓改造为低温成品粮储备仓;更换补充输送机、清理筛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121

91

芦山县受损景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飞仙关、汉姜古城、龙门古镇、大川河景区,龙门溶洞、射箭坪、禾茂田园等景点步游道、栈道及游客中心、旅游厕所、标识标牌等。

315

92

芦山县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根雕艺术城)恢复重建

1

芦山县

恢复
重建

恢复根雕艺术城房屋墙体、屋面、玻璃雨棚、幕墙等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恢复地下停车场通风管道、消防管道;恢复综合楼安防系统、排水系统等。

870

93

宝兴县景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1

宝兴县

恢复
重建

恢复提升达瓦更扎与神木垒旅游景区道路约20千米、治理安全隐患3处、旅游厕所6座及配套基础设施;恢复邓池沟景区、灵关石城景区、熊猫古城景区、东拉山大峡谷等景区受损基础设施,包括游客接待中心约10000平方米,标识标牌约30处,停车场约20000平方米,智慧旅游系统1套,旅游道路约20千米,游步道约10千米。

3798

(三)

产业园区

1




7468

94

宝兴县园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1

宝兴县

维修
加固、
恢复
重建

恢复重建园区道路约7.2千米,排水管网约5千米,供水管网约5千米,电力设施约0.8千米以及恢复受损供电设备;重建独立污水处理站2个;维修加固受损业务用房。

7468

注:本表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估算总投资为初步估算,不作为审批依据,确定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和估算总投资以可研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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