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我市于2019年7月印发《雅安市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雅金发〔2019〕7号),市、县(区)共同出资1亿元设立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基金”),为辖内企业提供单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期限原则为1年、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5.2%的担保贷款。
风险补偿基金实行“政银担”运作模式,通过与辖内合作银行和市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开展担保贷款业务。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人行雅安中支、雅安银保监分局共同组成专责小组,负责对风险补偿基金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并委托市担保公司作为风险补偿基金运营机构。当贷款项目逾期届满60日时,由风险补偿基金、市担保公司和合作银行按30%:40%:30%比例分摊逾期贷款本息,其中风险补偿基金分担部分按照“市县联动、统分结合、权责对等”的运作模式,县(区)贷款出现风险时,市级与相应县(区)按30%:70%承担风险补偿基金代偿责任。
我市纺织企业芦山湘邻纺织有限公司受疫情影响,因管控流动人口进出而导致的生产受限问题,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货运、物流成本增加而导致的利润压缩销售受阻的问题,导致流动资金不足,企业申请使用500万元风补基金,在市民营和小微企业专责小组指导下,担保公司、承贷银行通力合作,开通信贷审查绿色通道,3天内实现程序办理,5天内便实现贷款发放,为企业及时注入金融“活水”,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且贷款利率仅为3.92%,疫情防控期间免除担保费用,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助推企业稳健持续发展。
截至2022年4月,已累计为29户缺少抵(质)押物的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担保贷款2.08亿元,切实解决了小微企业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抵押担保物不足的问题,为企业获取银行贷款搭建了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