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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1-27 15: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加强对官方门户网站(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雅安住建)、新浪微博(雅安建设)的运营管理。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累计公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脱贫攻坚等方面信息约56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3条、微博发布信息110条。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做到“件件有回音”。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办结5件,办结率100%。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审核、发布工作人员,使该项工作切实得到保障。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信息公开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统一样式规范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对栏目进行了优化调整。加强与雅安日报集团的业务合作,提高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质量,及时发布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针对我市舆论热点及时进行了回应。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审查,坚持信息发布前,信息发布中和信息发布后的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和应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等工作机制,信息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信息发布负责人审核的程序,重大信息由主要领导把关审查后发布,同时,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台账,加强对信息发布的监督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4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例如: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不够及时,信息公开不够积极。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优化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设置,提高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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