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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迁房排队办证”相关情况的舆情回应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4-27 14: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期我市大量返迁房开始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政务大厅出现排队办证的情况,现将相关舆情回应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中心城区共有返迁房18处,已办理大产权17处(绿岛新居未办),近期可办理不动产证约13518户,已办证约5000余户。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仅有3个受理窗口,办理包括抵押、交易、新房办证、返迁房办证等业务,每个窗口日均最大负荷办理量为20件左右,现日均办理量为35件,业务量较平常增加75%。

二、化解措施

针对近期业务量激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应对,启动了应急处理预案,采取多种措施缓解办事压力,方便市民办理各项业务。

(一)增设1个机动窗口,办理解除抵押和面签,缓解受理窗口压力;在咨询窗口提供前置审核服务,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减少群众矛盾纠纷;在受理岗增加3名工作人员,充实窗口力量,提高受理工作效率;

(二)继续落实好延时服务,实行“业务不办完、大厅不打烊”,每日下午清理完当日排号,确保办事群众不“跑空趟”;

(三)对申请人行动有障碍不能到现场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派专人上门服务;提高绿色通道办理能力,对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群众在绿色通道及时办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告知办事群众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登记业务,只要是申请材料齐全的业主可随时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五)采取容缺办理、告知承诺制等灵活措施,简化工作流程、分类施策;

(六)加大“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推广力度,引导办事群众和企业通过在银行延伸办理,省去现场排队和来回跑的时间,提高效率,减轻窗口压力;

(七)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窗口运作、自助服务终端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窗口良好运作;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八)在大厅醒目位置公示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流程,印制服务指南和不动产登记常见业务办理时限,让办事群众有章可循,避免跑冤枉路。

三、返迁房办证流程

(一)群众到社区提交拆迁协议、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由社区指导群众填分户确认表;

(二)社区收集核税资料交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将已完成的核税资料反馈给社区;

(三)社区收集齐开发商的办证资料、税务部门核税的资料以及当事人其他证明材料后,通知当事人到社区领取然后交政务中心三楼咨询台办理。

四、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需要加盖公章);

(二)拆迁安置房家庭分户确认表(需由物业公司、综合行政执法局、社区、司法所、街道办及征地搬迁领导小组盖章);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

1.(1)单位: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凡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不能到现场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在窗口进行委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2.房产开发商委托书原件1份(房产开发商出具给购房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开发商产权证(复印件);

3.拆迁协议,拆迁协议补充协议或拆迁安置售房合同(原件);

4.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原件);

5.门牌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6.四川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契税完税证明或不予征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宗地图原件;

8.税务局交税资料[需先行准备上述(2)、3、4、5项资料及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交社区,由社区统一收集资料报税务部门。]

注意事项:1.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开发商,无需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开发商产权证(复印件);2.被拆迁人中有虚拟名额享受拆迁安置的人员需出提供申请或情况说明,并由社区、街道办及拆迁办盖章;3.被拆迁人中有人去世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4.产权人已去世的,请参照继承情况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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