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失能和部分失能人员护理费纳入公办医养机构计划内支付的建议》(第228号提案)收悉,经商市财政局,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与国家对此的关注非常契合。医保部门也一直关注这个问题,国家、省、市医保部门从职能出发,也在致力于参与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并为此积极探索医保改革工作。
一、关于出台政策促进医养结合发展工作情况
为减轻老年人就医负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不断满足广大参保人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2021年6月,我局印发《雅安市医疗保障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十六条措施》,进一步支持医养结合发展,明确支持将符合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另外,为进一步减轻失能人员和半失能人员家庭经济负担,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失能人员和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目前,我市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80元/人/月,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50元/人/月。
二、关于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情况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妥善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16年起国家组织部分城市和省份,统一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四川省成都市作为全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从试点情况看,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负担和事务负担,促进了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推动了劳动供给侧改革,社会各方对试点总体评价良好。2020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扩大试点的目标任务、基本政策及配套措施,提出力争“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新增14个试点城市,进一步深入推进试点工作。
市医保局组建后,我们联合相关保险公司,对我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但是,按照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的要求,各地试点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行,不得自行开展。目前,全省也只有成都市开展。
三、关于将失能和部分失能人员护理费纳入公办医养机构计划内支付问题
您提出:“将失能和部分失能人员护理费纳入公办医养机构计划内支付的建议”。按照目前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规定,这些费用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医保支付范围。对于超出国家医保待遇清单范围的政策,国家、省将坚决清理。请您予以理解。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和市的安排部署,继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的综合保障功能;在国家、省统一部署下,积极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建设;全力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保障和维护好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各类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