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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2-08 16: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雅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大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二是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发挥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将法治民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对照《雅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雅办发〔2021〕25号),认真梳理民政法治建设年度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工作措施及完成时限,逐项抓落实。三是把法治民政建设纳入《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会前学法。2021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三)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一是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对草(代)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2021年,代市政府草拟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021年,代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中无违反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三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1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相关重大经济决策、经济业务提供法律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报备制度,通过雅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2021年,共受理行政许可120件,实施行政处罚6次,开展行政检查158次。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8件、政协提案17件,办理回复率达100%,代表满意率达100%。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3条,依申请公开1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也无因群众上访或工作失误而导致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向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80余份,营造了学法、懂法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二是举办以“合力保护·关爱成长,共创雅安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为主题的雅安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现场发放《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和宣传资料3000余份,倡议全市各行各业、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三是参加四川省第二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发放城乡低保、儿童关爱保护等宣传资料500余份。四是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集中学习新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大变化解读视频片。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新安全生产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提升民政系统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意识。

(二)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一是做好行政审批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全年办理市本级社会组织成立登记7件,变更登记55件,章程修改核准46件,注销登记16件。二是部署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抽查8家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三是建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和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公开收集排查问题线索,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11家,劝散非法社会组织4家。四是开展“僵尸”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注销登记“僵尸”社会组织69家,重新规范运行59家。五是完成161家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对6家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市本级社会组织给予警告。

(三)不断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一是开展村(居)务公开规范、村居(民)自治章程制定和修订完善工作督导,指导县(区)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议事决策机制,规范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工作,用好志愿服务、村民议事协商、积分“红黑榜”公示三个平台,健全完善奖惩制度,努力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基层治理经验。2021年12月23日,石棉县新民藏族彝族乡海耳村被民政部确认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三是实施四川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创新工作,4个社区完成试点任务并被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确定为四川省首批省级基层治理示范社区,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第二批试点任务。四是全面完成6个社区2020年度“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建设任务,争取省级资金400万元推动10个社区实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项目。

(四)不断推进社会服务管理。一是梳理规范32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推进市域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相关业务。配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推出4项代办、帮办事项,34项“网上办”事项。二是将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速60%,缩短办理等待时间。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动办事群众一事一评,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推动社会组织信息、养老机构信息等5项政务数据共享,配合推进政务数据有序整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务服务水平提升。四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施动态监测,依托“天府救助通”推进社会救助服务“省内通办”。五是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跨省通办”试点,全市共办理跨县(区)结婚登记89对,离婚登记17对。办理跨市结婚登记19对,离婚登记9对,办理跨省结婚登记2对,离婚登记2对。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法律法规学习力度有待增强。民政工作涉及民生,覆盖面广,法律法规和政策多,出台时间跨度长,在深入学习上还需加强。

(二)相关业务工作推进有待提高。在行业协会脱钩后,部门间的配合难度将进一步增大,社会组织监管配合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社会组织对相关管理政策不了解、不熟悉,影响其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法治队伍建设仍有待加强。机构改革后民政系统行政编制较少,工作人员缺乏,在社会组织、殡葬、地名、慈善等众多执法领域执法力量较弱。

四、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三月法治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民政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治理中的有效作用,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强化村级组织的自治作用,理清乡(镇)政府和村(社区)的权责边界,着力发挥村级民事代办积极作用,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全力做好社会服务。依法开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批工作,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监管。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加强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工作人员参加法治和执法培训,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学法制度,加强民政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依法办事水平。加强民政普法队伍建设,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工作实践全过程,构建民政立体普法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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