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冯利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激励农村家庭落实三孩政策的建议》(第142号建议)收悉,市卫生健康委作为牵头单位,收集了市财政局、教育局、医疗保障局回复,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一)积极支持托育体系建设
为扎实落实全面三孩政策,近年来,市财政高度重视我市托育服务发展,积极落实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资金,严格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和《雅安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相关要求,做好资金保障,同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发展托育服务业。2023年,市县财政计划安排省级民生实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专项资金160万元(较上年增加110.5万元)、新增市级民生实事“托育消费补贴”371万元、“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76.3万元。同时,对在雅安本地培训并取得保育员、育婴员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给予全额培训补贴。对规范经营的托育机构给予运营补贴等。
(二)落实教育支持政策
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三免一补”政策,即享受免学费、免书本费、免作业本费;寄宿学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发放生活费补助;贫困户家庭非寄宿生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按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进行补助。二是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按照5元/生的标准下达财政性资金用于营养计划改善支出。三是免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住宿费。
二、对“农村妇女怀孕、生育、育儿时,国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的答复
孕检属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支出,不符合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要求,不能由医保予以报销。
按照《雅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雅安办发 〔2021〕35号)第十六条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可以由医保予以报销,报销保准参照生育保险规定标准,第一档按45%(核算执行标准为顺产990元、剖宫产1575元)支付,第二档按50%(核算执行标准为顺产1100元、剖宫产1750元)支付。
三、着力降低家庭教育成本
自2021年5月31日“三孩政策”正式出台以来,我市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和教育资助政策,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降低家长教育开支,减轻家长经济负担。
一是压减校外培训机构数量,规范培训机构收费。市教育局联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下发《关于雅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落实“双减”政策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地址、登记性质、经营范围、从业人数和学生人数、收费标准、预收费等情况全面排查,锁定11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量,按照“一校一策”控制培训课时收费,最高不超过35元/课时/人次。与此同时,引导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发展,大幅度压减存量。
二是全面推行课后服务,解决家长后顾之忧。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区)教育局整合人力、资金、设备等资源,全面推行“5+2”模式(一周5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不低于2小时),做到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落细落实课后服务“全面覆盖、保证时间、提高质量、强化保障”要求,切实解决群众“接送难”问题。
三是严格落实教育资助政策,保障应助尽助。目前我市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同时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大力推进食堂供餐,以完整的午餐为主,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以选择加餐或课间餐。其余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均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并出台,目前学生资助政策已经实现了所有学段全覆盖。
四是积极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推动优质均衡发展。稳妥推进教育资源整合,将现有教育公共资源的配置重点向农村倾斜,向经济落后的乡镇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加快建设乡村教师队伍,采取对口支援、送教下乡、师资培训优等措施,提高农村学校、基础薄弱学校的教师的职业素养、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促进农村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办学质量。
下一步工作中,市卫生健康委将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协调财政、教育、医保等部门,着力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并将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让农村家庭敢生孩子,养得起孩子。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人口家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