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2021年度四川省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部门决算

来源: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2-08-26 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任务制定、督促落实和目标考核。牵头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把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纳入政府激励考核事项。

2.负责民营经济工作综合协调。承担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区(县)落实领导小组决策事项;对民营经济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协调推动相关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快速落地;对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民营企业发展资金的管理。负责提出民营经济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计划及使用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财政部门设立民营企业发展基金,建立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贴基金,加大民营企业培育扶持,引导企业创新发展。

4.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督促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民营经济公共服务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推动建立民营企业家行业组织,搭建企业家学习交流平台,开展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推动创新创业者成长为新一代企业家。

5.牵头服务民营企业融资发展。创新工作协同机制,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拓宽企业投资、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民营企业信贷支持。指导和参与民营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

6.指导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组织培育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指导民营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民营企业相关评定和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民营企业党建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管理市本级民营经济发展资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省、国家有关中小企业奖补资金申报。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全市民营经济运行呈现出56789的特征。民营经济为全市贡献了50.9%的民间投资、58.6%的经济增长、66.8%的社会税收、81.9%的就业和97.9%的市场主体,其中,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492.26亿元,同比增长8.2%。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精准推送。录制民营经济直通车节目10期,刊发民营经济专刊10期,汇编民营经济政策资料1000本,在民营经济之窗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27条,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确保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等各项政策直达基层。三是开展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聘请第三方机构走访调查1085户民营企业,对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组织开展民营企业线上和线下问卷调查,自查评估政策实施效果,找准薄弱环节,切实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四是多措并举助力民营经济逆境复苏。持续落实民营经济相关政策,今年以来共办理减税降费4.19亿元;对5316户中小微企业实施延期还本和延期付息措施,为企业节约成本1.74亿元;疫情防控期间减免商户租金650万元,对实施租金减免的8户大型商超发放财政补贴105万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五是精准施策助力民营企业做优做强。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持续做好重点优质民营企业“一企一策”帮扶,今年四环锌锗、安山钢铁、雅化集团、雅安君合铜业4户企业进入四川民营企业100强;组织专家团队对152家民营企业开展现代企业制度“回头看”抽查,对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化改制等方面进行帮助和辅导。六是持续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健全完善政务服务联络员制度,共选派市、县(区)152名政务服务联络员帮助企业解难题、办实事;组织542家民营企业开展评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推动政府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扎实开展“十百千维权护航行动”,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对企业诉求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和跟踪机制,共帮助216家民营企业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为企业提供代办服务493次,企业满意度不断提高。七是扎实开展金融助企活动。深入推进“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活动,全市新增1292户首贷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54.99亿元;积极开展“三访三问三送”活动,走访1.56万户个体工商户和2610户民营企业,累计为4715户经营主体进行“一企一策”融资服务;开展“金融顾问县(区)行”活动,组织金融顾问团队深入民营和小微企业1365户,促成融资金额80.16亿元。八是积极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家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了4期共200余人参加培训,提升雅安民营企业管理能力;组织全市100余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650余名党员,开展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宣讲以及党史学习教育,引导民营企业讲政治、顾大局、履行社会责任。

二、机构设置

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588.0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94.01万元,增长6.29%。主要变动原因是金融工作局的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经费,在我局2021年账务中支出,因此收、支有所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946.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6.1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58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82万元,占16.30%;项目支出1329.25万元,占83.7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88.0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94.01万元,增长6.29%。主要变动原因是金融工作局的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经费,在我局2021年账务中支出,因此收、支有所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8.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3.95万元,增长90.39%。主要变动原因是金融工作局的2019、2020年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经费,在我局2021年账务中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8.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6.90万元,占66.5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2万元,占1.16%;卫生健康支出16.14万元,占1.02%;住房保障支出20.20万元,占1.27%;金融支出476.40万元,占30.0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88.06,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9.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

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6.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36.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0.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6.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4.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4.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6万元,完成预算87.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8万元,占8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8万元,占13.3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2021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

开支内容包括:本部门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未产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8万元,完成预算8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58万元,增长45.14%。主要原因是金融工作局和我局联合办公,共用一辆公务用车,今年业务量大,因办出差较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企业调研和辅导企业融资、现场检查地方金融组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07万元,增长9.86%。主要原因是我局和金融工作局联合办公,共同开支公务接待费。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70人次,共计支出0.7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重庆市江津考察团来雅考察学习接待费4370元,接待人次34人。2.接待省社科院赴雅考察民营企业,接待费960元,接待人次9人。3.接待省社科院赴雅考察民营企业,接待费400元,接待人次5人。4.汉源县经科局汇报对接工作,接待费400元,接待人次5人。5.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来雅调研接待费450元,接待人次3人。6.绵阳市金融工作局赴雅学习考察典当行监管和发展经验,接待费1200元,接待人次14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外事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8万元,比2020年减少1.31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资金、2019年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资金、2020年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为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了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下属中小学、幼儿园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1年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是雅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机关(本级)

(二)机构职能。

1.负责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任务制定、督促落实和目标考核。牵头制订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把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纳入政府激励考核事项。

2.负责民营经济工作综合协调。承担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区(县)落实领导小组决策事项;对民营经济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协调推动相关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快速落地;对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民营企业发展资金的管理。负责提出民营经济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计划及使用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财政部门设立民营企业发展基金,建立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贴基金,加大民营企业培育扶持,引导企业创新发展。

4.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督促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民营经济公共服务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推动建立民营企业家行业组织,搭建企业家学习交流平台,开展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推动创新创业者成长为新一代企业家。

5.牵头服务民营企业融资发展。创新工作协同机制,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拓宽企业投资、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民营企业信贷支持。指导和参与民营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

6.指导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组织培育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指导民营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民营企业相关评定和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民营企业党建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有关职责分工。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管理市本级民营经济发展资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省、国家有关中小企业奖补资金申报。

(三)人员概况。

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机关有行政编制12名,现在编1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现在编工勤人员1名。雅安市民营经济指导服务中心有事业编制7名,现在编3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上年结转641.9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46.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6.1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58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82万元,占16.30%;项目支出1329.25万元,占83.7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我局部门预算制定的目标任务与国家政策法规、单位职能职责及中长期规划相符。目标任务制定明确,能较全面反映单位目标和预期效益,目标任务的制定合理可行,符合客观实际并能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一上一下,二上二下”的流程,逐级编制,汇总上报,测算依据与年度工作任务相匹配。业务科室负责对项目进行测算并拟定绩效目标,财务负责对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及通用项目进行测算,并汇总各科室提出的预算建议及绩效目标,形成预算草案按程序报局党组审定。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我局编制了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绩效目标审核,对绩效目标、项目内容等进行整改、优化、调整;通过绩效监控而进行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结余处理、项目调整;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政策优化、改进管理、预算调整、项目调整等的重要依据并组织实施;对重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全面整改;按要求将绩效目标随同部门年初预算同步公开,按要求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绩效信息随同部门年终决算公开。

(三)自评质量

按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 2021 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查自评质量较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整体支出基本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各项指标编制质量有待提升。

二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制度有待完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缺乏合理的主体,当前并未建立独立专业的绩效评价机构,其评价人员都直接由财务部门人员组成,存在既当球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评价缺乏公正性。

(三)改进建议。

一是促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首先,应重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的问题总结,这是发现问题的开端。其次,应将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以促进部门间的相互激励和部门外部的监督。最后,应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对部门和部门成员进行奖励或惩处,以起到激励作用。但奖惩并不是最终目的,其目的应在于提高部门的绩效观念,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进而提高社会效益。

二是加大财务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尤其是针对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中的各种重点、难点、焦点和热点问题。

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10

目标完成

10

10

编制标准

10

10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10

动态调整

10

8

执行进度

10

     8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8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3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总分

 93

2021年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民营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历史贡献不可磨灭,其地位作用不容置疑。民营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市民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市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活力迸发、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发展环境显著优化,结合雅安市实际情况设立了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是为贯彻落实雅安市委、市政府关于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安排部署,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2018年11月16日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18〕30号)、中共雅安市委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推动雅安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实施了2021年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2019年,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雅民营〔2019〕4号)2020年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办法,2021年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000.00万元。覆盖雅安市的8个县(区),涵盖了全市民营经济政策宣传、强化政策保障落实、实施培训计划提升民营企业负责人能力水平、项目咨询评估、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科技项目奖补等7个资金类型。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分配的原则:一是符合公共财政要求,二是符合产业发展规划,三是资金安排体现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考虑因素:通过抓好全市民营经济政策宣传、强化政策保障落实、实施培训计划提升民营企业负责人能力水平、项目咨询评估、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科技项目以及民营经济其他工作等方面,促进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加大民营经济政策宣传,强化民营经济政策落实保障,提升民营企业负责人能力培训,保障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运转工作经费等。

项目的实施提成了民营企业家的管理水平,大力宣传惠企政策。

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我局由副局长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对各项目细项进行分析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预算下达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如有重大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资金全年计划1000万元,专项资金全年共计支出337.8万,由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使用并拨出99.61万元。

2.资金到位。专项资金全年共计支出337.8万,由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使用并拨出99.61万元,按照预算及时到位。

3.资金使用。2021年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资金使用:加大民营经济政策宣传29.50万元,强化政策落实保障18.38万元,提升民营企业负责人能力培训18.40万元,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33.33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纳入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机关统一财务核算,未单独设立机构及账套。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民营经济发展局相关业务科室牵头办理后报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局研究同意后拨付,重大项目报市政府同意后拨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由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使用并拨出99.61万元中,我局已组织40户制造业企业负责人专题学习培训,提升负责人管理能力。通过与雅安日报、雅安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联合共同宣传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并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政策落实效果、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部门、开展民营经济综合指标监测等。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投入,进一步保障了雅安民营经济良好的发展,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的结果均为良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民营经济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形成全社会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但在项目决策的科学性、项目实施管理的规范性、执行的有效性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项目效益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够细化,因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包含资金类型较多,未针对不同的资金类型制定专门的细则或制度。从社会效益方面,部分项目实施金额较小,产生的社会效益不明显。服务满意度有待提高。

(三)相关建议

在制定项目预算和实施方案时应根据本年度实际情况、结合上年度实施经验提高子项目预算资金的准确性,减少在实施过程中因预算不合理导致的子项目间资金调剂使用,若需调剂使用资金需报市政府审批,但审批周期较长不利于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支付,因此应提高项目预算资金的准确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021年5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000

 执行数:

99.61


其中:

财政拨款

99.61

其中:

财政拨款

99.61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提升民营企业负责人管理、经营能力,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强化政策落实保障

提升民营企业负责人管理、经营能力,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强化政策落实保障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民营企业负责人培训

2批

1批(因疫情原因组织了一批培训)


雅安日报宣传专版

10

10


民营经济直通车

10

10


质量指标

提升民营企业负责人管理水平

提升民营企业负责人管理水平

提升民营企业负责人管理水平


时效指标

年内 完成

年内  完成

年内完成


成本指标

99.61

99.61

99.61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降低企业成本

降低企业成本

降低企业成本


社会效益  指标

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障就业率

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障就业率

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障就业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企业负责人

≥90%

≥90%


2019年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雅安市金融工作局会同市财政局、人行雅安中支、雅安银保监分局,通过奖励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提升保险保障水平和融资担保水平,活跃证券交易市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2012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雅安市银行和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试行办法》(雅办发〔2012〕26号),决定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雅安市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雅办发〔2019〕35号),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原雅办发〔2012〕26号文失效。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资金未使用时由市财政局负责管理,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后,由市财政局划拨到是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金融工作局),再按照分配方案及时将资金拨付相关机构。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方式按照《雅安市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雅办发〔2019〕35号)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的分配和具体考虑因素按照《雅安市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雅办发〔2019〕35号)执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引导保险业金融机构提升保险保障水平,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担保,引导证券机构优化服务。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未设置具体目标,金融机构达成的量越大,得到的奖励越多,也无具体进度安排。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办公室牵头,社会融资科配合,采取自评方式,对照全年完成情况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预算下达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金融工作局),如有重大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为财政资金全额拨款,无其他资金来源。

2.资金到位。2019年为该项目预算501.37万元,实际到位501.37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19年,该项目支出501.37万元,支出率100%。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未发现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按照《雅安市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雅办发〔2019〕35号)进行。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财政局、人行雅安中支和雅安银保监分局组成的审核组,对年度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审核。其中,银行业机构相关数据由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雅安中支、雅安银保监分局负责统计初审;保险业机构相关数据由市金融工作局、雅安银保监分局负责统计初审;证券业机构相关数据由市金融工作局负责统计初审;融资担保公司相关数据由市金融工作局负责统计初审。审核组负责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公平。审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雅安市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雅办发〔2019〕35号)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雅安市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雅办发〔2019〕35号)执行,未发现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未设置具体绩效目标。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达到764.98亿元、同比增长16.26%,全年实现贷款余额新增103.9亿元;保险业金融机构实现保费收入29.21亿元,证券业金融机构实现证券成交额547.37亿元,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达到19.87亿元。金融机构有力服务了实体经济。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切实调动了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性,带来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局会同市财政局、人行雅安中支、雅安银保监分局全面完成了该项目,达到了较好效果,受到金融机构广泛好评,也切实让实体经济获得了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证券交易情况受整个市场影响较大,该项目的实施,对证券业金融机构的带动作用有限。

(三)相关建议

加强对证券业金融机构的提示和帮扶,助力其提升服务水平,有效应对市场周期。

2021年5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雅安市金融工作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501.37

 执行数:

501.37


其中:

财政拨款

501.37

其中:

财政拨款

501.37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性。

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达到764.98亿元、同比增长16.26%,全年实现贷款余额新增103.9亿元;保险业金融机构实现保费收入29.21亿元,证券业金融机构实现证券成交额547.37亿元,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达到19.87亿元。金融机构有力服务了实体经济。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金融机构奖励数量

≥38个

38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性


时效指标

年内

完成

年内

完成

年内完成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提高


社会效益  指标

金融机构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健康发展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对金融机构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积极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金融机构对政策的满意度

≥90%

≥90%


2020年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雅安市金融工作局会同市财政局、人行雅安中支、雅安银保监分局,通过奖励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提升保险保障水平和融资担保水平,活跃证券交易市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2012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雅安市银行和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试行办法》(雅办发〔2012〕26号),决定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雅安市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雅办发〔2019〕35号),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原雅办发〔2012〕26号文失效。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

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资金未使用时由市财政局负责管理,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后,由市财政局划拨到是市营经济发展局(市金融工作局),再按照分配方案及时将资金拨付相关机构。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方式按照《雅安市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雅办发〔2019〕35号)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的分配和具体考虑因素按照《雅安市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雅办发〔2019〕35号)执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引导保险业金融机构提升保险保障水平,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担保,引导证券机构优化服务。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未设置具体目标,金融机构达成的量越大,得到的奖励越多,也无具体进度安排。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办公室牵头,社会融资科配合,采取自评方式,对照全年完成情况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预算下达市金融工作局,如有重大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为财政资金全额拨款,无其他资金来源。

2.资金到位。2020年为该项目预算476.4万元,实际到位476.4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0年,该项目支出476.4万元,支出率100%。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未发现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按照《雅安市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雅办发〔2019〕35号)进行。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财政局、人行雅安中支和雅安银保监分局组成的审核组,对年度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审核。其中,银行业机构相关数据由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雅安中支、雅安银保监分局负责统计初审;保险业机构相关数据由市金融工作局、雅安银保监分局负责统计初审;证券业机构相关数据由市金融工作局负责统计初审;融资担保公司相关数据由市金融工作局负责统计初审。审核组负责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公平。审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雅安市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雅办发〔2019〕35号)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雅安市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雅办发〔2019〕35号)执行,未发现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未设置具体绩效目标。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达到853.95亿元、同比增长11.66%,全年实现贷款余额新增88.97 亿元;保险业金融机构实现保费收入29.46亿元,证券业金融机构实现证券成交额834.77亿元,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达到35.73亿元。金融机构有力服务了实体经济。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切实调动了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性,带来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局会同市财政局、人行雅安中支、雅安银保监分局全面完成了该项目,达到了较好效果,受到金融机构广泛好评,也切实让实体经济获得了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证券交易情况受整个市场影响较大,该项目的实施,对证券业金融机构的带动作用有限。

(三)相关建议

加强对证券业金融机构的提示和帮扶,助力其提升服务水平,有效应对市场周期。

2020年5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雅安市金融工作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476.4

 执行数:

476.4


其中:

财政拨款

476.4

其中:

财政拨款

476.4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性。

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达到853.95亿元、同比增长11.66%,全年实现贷款余额新增88.97亿元;保险业金融机构实现保费收入29.46亿元,证券业金融机构实现证券成交额834.77亿元,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达到35.73亿元。金融机构有力服务了实体经济。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金融机构奖励数量

≥38个

38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性


时效指标

年内完成

年内完成

年内完成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提高


社会效益  指标

金融机构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健康发展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对金融机构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积极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金融机构对政策的满意度

≥90%

≥9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