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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探索实践婚姻登记信息跨部门共享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0-27 15: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荥经县自2021年6月15日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婚俗改革试验区以来,积极探索婚俗改革工作新路径,构建婚姻信息“1+1+3+N”共享机制,取得积极成效。

搭建“1”个平台。县民政局、县法院联合搭建荥经县婚姻登记信息与法院调解和判决离婚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明确了共享数据范围、内容和结果运用途径,确保婚姻登记信息的真实完整,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提升了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

建立“1”本台账。实行点对点衔接,县法院家事审判庭按季度及时将生效的调解和判决离婚案件信息汇总报送,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所有离婚信息制作“婚俗试点改革——离婚信息台账”,并在3日内将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四川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

创新“3”项机制。一是建立长效沟通机制。探索婚俗改革方式方法,每个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及时沟通交流婚俗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和婚姻案件中遇到的新问题,共商应对办法;二是畅通数据共享机制。县民政局与县法院联合制订出台了《离婚信息共享机制》,分级、分类、分时段全面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由县法院办理的离婚案件信息,核对离婚信息数据,查漏补缺,做到人员信息家底清,工作推进成效显。经梳理,现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约12000件,其中,1978年以来约8000件,目前县法院提供的第一批次离婚信息已全部录入四川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三是创新调审衔接机制。设立婚姻冷静期辅导室,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县法院针对受理的离婚纠纷,设立30天的诉前调解程序,由婚姻辅导员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有效与民政部门的离婚冷静期制度相匹配。对于调解失败的案件及时立案进入审理程序,实现调审无缝衔接。

构建“N”方联动。县民政局、县法院加强与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民宗局、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实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无盲区。扩大婚姻冷静期辅导员阵容,引入心理咨询师、心理疏导师、律师等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基层调解组织和家事调解员等开展辅导工作。通过“N”方力量的融合,常态化开展婚姻疏导服务,弱化当事人内心的极端情绪,增强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培养良好的婚俗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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