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的通知
一、修订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的通知》(川办发〔2023〕13号)和《雅安市自然灾害应急避险若干规定》,在工作机制、责任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等方面对《雅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第二次修订)》进行修订。
二、修订过程
《雅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征求了各县(区)、经开区防指和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意见,经专家评审、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审议、市政府专题会研究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修订形成《雅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贯彻最新工作要求
“1.1指导思想”中,新增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明确的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相关内容。
(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责任体系
1.“2.1.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中,增加市国动办为成员单位,并明确了职责分工。
2.“3.1预防”中,一是增加城市防洪的工程调度、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内容;二是对分级组织实施防汛抗旱知识与技能培训细化了要求。
3.“3.2.1监测”中,明确了旱情监测预测相关部门职责。
(三)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响应联动
1.“3.2.1监测”中,细化明确洪涝、干旱灾情信息的具体内容。
2.“3.2.4预警发布”中,新增预警“叫应”相关工作要求。
3.将“3.3预警响应”调整为“3.3预警行动”,与《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保持一致,表述更加准确,并新增预警与响应衔接相关要求。
4.新增“3.4预警支持”章节内容。
(四)突出重点措施、细化关键环节
1.将“5.1先期处置”扩展为“5.1总体要求”,从组织指挥、转移避险、抢险救灾、安全防护和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5个重点方面提出要求。
2.“5.2启动、终止条件及响应行动”中,一是在一级、二级应急响应行动阶段,增加社会动员相关内容;二是调整干旱灾害分级表述,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修改为特大、严重、中度和轻度,与《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保持一致。
3.“6.10技术保障”中,增加科技支撑内容。
(五)其他
“8.3名词术语定义”中,增加大江大河、洪水风险图、干旱风险图、防御洪水方案和紧急防汛期5个名词术语定义。
政策解读联系人:贾虎军,联系电话:0835—2315152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解 读 人: 余陶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835-221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