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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4-15 16: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雷汉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扩大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建议 》(第9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

组织开展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在推动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您的建议非常好,很有针对性。

一、我市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积极组织全市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落地使用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落地使用5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2批次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覆盖248种药品,我市涉及222种。开展了6批次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包括冠脉支架系统、冠脉球囊扩张导管、药物球囊、起搏器、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另有第六批、第七批共290种品规的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和111种品规的省际联盟集采中成药已完成报量待落地;骨伤耗材和吻合器完成报量待落地。

截至2022年3月底,我市已落地的7批次集采药品约定采购量3323499(盒/瓶),合同金额2933.58万元,截至目前,均已超量使用约定量的50%以上,超量采购2039860(盒/瓶),超量金额1978.35万元,为老百姓节约药品费用约1亿多元。落地使用的6批次医用耗材约定采购量244408(根/个/套),合同金额480.96万元,目前,冠脉支架和冠脉球囊共超量采购915(根/个),超量金额34.1万元,医用耗材合同量内预计为老百姓节约费用约5150万元。

二、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相关政策情况

目前,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药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0〕62号)、《四川省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医保规〔2021〕9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医保规〔2020〕10号)文件精神来开展的。市医保局在国家、省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组织、引导、督促医疗机构开展报量、合同签订、落地使用,做好集采药械预付工作,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的时间、频度、品种、范围、从报量到落地使用的周期等均由国家、省统一安排,市级无权限。药品和医用耗材报量工作均遵循医疗机构自主自愿的原则,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报量,未报量的医疗机构,后期若确需采购,仍然可以以集采中选价格进行普通采购,采购集采药品或非集采药品,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

三、对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的管理监督情况

对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的考核管理,职能均在国家、省上的招采部门,市(州)以下主要组织落地和沟通协调、反映情况。按照国家、省文件规定,药品生产企业为药品供应配送的第一责任人,带量采购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保障药品的及时、足量供应。医药企业配送药品,原则上急抢救药品配送不超过8小时,一般药品配送不超过48小时,药品供应情况将纳入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制度,确保集采药品和耗材的持续供应。2021年以来,因疫情影响,个别集采药品曾阶段性供应存在困难。比如二甲双胍生产企业(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曾因疫情影响被迫停止生产;注射用兰索拉唑,生产企业(江苏金丝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疫情影响暂停所有物流,导致药品不能按时发出。

四、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品种范围拓展情况

自2018年启动“4+7”试点以来,集采规则逐渐完善,频率趋于稳定,并逐渐常态化。品种剂型越来越丰富,第一批以口服常释剂型为主,第二批新纳入了缓控释剂型和咀嚼片,第三批新纳入了颗粒剂、口崩片、滴眼剂和口服溶液剂,第四批首次纳入了吸入剂,在第五批中,注射剂则超过口服常释剂型成为主力剂型,第六批是尿糖病用药胰岛素专项集采。品种覆盖越来越多的常见疾病和临床常用药品,主流用药正在陆续被纳入集采范围,至已落地的第五批集采,既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呼吸、消化、抗感染等临床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也有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血液疾病等重大疾病用药,还有造影剂、营养剂等临床辅助类药品。随着集采工作的持续推进,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品种将进一步扩大,覆盖更多的常见病、多发病,有效满足医疗机构和广大患者的用药需求。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是一项创新改革工作,在推进中可能产生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目前,医疗机构反映了一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局按照职能职责通过网络、书面报告等形式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进行了反映。下一步,我们一是坚决落实国家、省上的部署,确保集采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二是将加大沟通、协调、反映力度,相信国家、省会不断完善集采工作相关机制,促进存在的困难的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完善工作措施,推动集采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降低医疗机构成本,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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