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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四举措强化主汛期地灾防治资金保障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8-09 16: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3年以来,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灾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防范胜于救灾”理念,积极主动作为、多方筹措资金,加强统筹调度,扎实做好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保障,助力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

持续加大地灾防治资金投入。全市1-7月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72亿元,其中中省财政0.44亿元、市县财政0.8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0.44亿元,支持实施工程治理、加固维修、排危除险、风险调查与评价、应急排查与安置点评估等重点项目,进一步夯实防灾基础,提升地灾综合防治能力。

多渠道筹措灾后重建资金。争取到位“6·1”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地灾防治项目资金1.2亿元、“9·5”泸定地震灾后重建地灾防治项目资金0.39亿元。截至目前,两次地震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共38个,已开工建设35个,累计完成投资2.11亿元。市财政安排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引导专项资金1亿元,通过融资贴息、资本金补助和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破解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闭合难题。

支持监测预警和避险搬迁。全市1-7月投入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经费396万元,按照“分级预警、分级发布、逐级传递、逐级闭环”原则,做细做实预警预报及预警信息传递工作,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的精准度和时效性。1-7月投入资金3752万元,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949户,目前已完成222户避险搬迁任务。制定印发《雅安市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办法》,表彰表扬和激励在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个人奖励最高8000元、单位奖励最高1万元,调动和发挥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减少因灾人员伤亡。

消除废弃矿山地质安全隐患。全市1-7月投入资金2.3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亿元、地方财政0.98亿元、社会资本0.4亿元,支持荥经县、石棉县和宝兴县实施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2023年项目将完成生态修复面积661公顷,修复废弃矿山(矿点)60个,消除地质环境隐患点37个,恢复植被面积533公顷,有效化解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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