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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贯彻落实3号总林长令精神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利用工作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11-09 15: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期,宝兴县林业局召开专题会学习《四川省总林长令(第3号)<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宝兴县林业局深挖古树资源,持续落实古树管理责任和常态长效巡查机制,严厉打击破坏古树资源的违法行为,积极申报古树公园,切实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弘扬古树名木生态文化价值。

一是启动野生桂花调查,摸清野生桂花本底。对县域内野生桂花群落进行全面普查,通过调查、核实、登记、鉴定、建档等工作,全面摸清县域内100年以上野生桂花数量、种类、分布状况等情况。二是积极申报古树公园,争取古树公园建设。以展现古树价值,便于公众游憩参观,兼具生态、景观、宣教、科研、乡愁、历史文化传承等作用原则,主动与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接,力争将东拉山古树公园建设纳入今年建设任务。三是做好古树认定、公布及挂牌保护工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一级、二级古树名录,宝兴县林业局对新增的2株一级古树(宝兴县陇东镇柞木、宝兴县硗碛乡朴树)、3株二级古树进行挂牌保护。2023年,宝兴认定及公布三级古树3391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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