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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河司法所:创建“枫桥式”司法所打造基层司法行政新高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8-25 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荥河司法所以“枫桥经验”为引领,以司法所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强化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为重点,不断深化改革,联动融合、开放共治,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度,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坚持“枫桥式”人民调解,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荥河司法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人民调解依靠群众,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一是控源头,防御先行。安排司法所工作人员进村,“一村一法律顾问”定期到乡镇坐班,免费为村民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合同审核等服务。二是梳理矛盾,确保化解。对遇到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摸清线索,制定工作方案,排出时间表,分门别类制定化解措施,对每一起矛盾纠纷认真甄别,根据涉及人数的多少、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调处的难易程度,提出相应的处置意见,并准确掌握事态发展,对一些突发、重大的矛盾纠纷,坚持以“解开矛盾、消除隐患”为工作重心,将矛盾纠纷化解作为“一把手”工程,确保“一般问题即时结、个性问题不过夜、重大问题不过周”。

坚持“枫桥式”依法治理,不断提升自治水平

一是提升自治水平。全镇7个村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全镇共计26名人民调解员积极助力纠纷多元化解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着力提升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近年来,荥河镇辖区内均无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民转刑”案件发生。二是提升法治水平。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引导全镇88名“法律明白人”学会运用法律化解农村基层矛盾纠纷,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问题,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结合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法律七进”活动方案,结合重点时段和重大节日庆典,依托院坝等法治宣传阵地常态化开展多种类型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1场次。三是提升德治水平。协助做好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大清理活动,对不合法内容进行修改;加强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加强对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宣传防范力度,有效减少涉民间借贷等矛盾纠纷数量。

坚持“枫桥式”法律服务,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深化人民调解“三三制”。依托村(居)民小组调解小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镇调解委员会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23年以来,调处矛盾纠纷29件,调处成功率99%。二是井然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做到程序规范、管控有力、教育到位,及时更新工作台账,动态完善档案资料。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均无脱管、漏管现象。三是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耐心热情、积极主动接待来访群众,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意识,帮助群众答疑解惑。今年以来,共计接受法律援助咨询18件。四是深化“数字司法、智慧司法”建设。启用四川司法行政远程会见、探视系统,为服刑、戒毒人员和家属之间提供便捷会面的新型会见模式;设置公共法律服务一体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智慧司法行政建设。

下一步,荥河司法所将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契机,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当好社会治理的“净水池”和法治良序的“孵化器”,为荥经县建设小县优城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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