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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3-25 16: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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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一)职能简介 1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

二、机构情况 2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

(一)收入预算情况 2

(二)支出预算情况 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3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6

(一)机关运行经费 6

(二)政府采购情况 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6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6

十一、名词解释 7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艺术体育院校招生、空军民航招飞、招生业务宣传工作。

(2)负责组织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3)负责组织全市各类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四川省书法水平测试)。

(4)负责全市招考报刊资料征订和宣传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弄懂,引领招考工作。

(2)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法律规章制度,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内控管理。

(3)按省上统一部署,有序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相关工作,在思想、宣传、组织等各项工作上作好准备。

(4)完成15次国家教育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平稳、安全。

(5)强化底线意识,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重点加强信息安全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6)强化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正、公平,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实施好“六个一工程”,做好服务考生的宣传工作。

(7)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的录取工作

(8)做好省考试院、市教育局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情况

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内设3个科室:行政秘书科、招生科、自考科。行政编制8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收支总预算104.4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收入预算10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4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预算外资金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支出预算10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9万元,占97.13%;项目支出3万元,占2.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104.4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49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75.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4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教育支出5.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0.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万元及住房保障支出1.6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行政支出75.34万元,占72.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9万元,占9.19%;卫生健康支出9.07万元,占8.69%;住房保障支出10.49万元,占1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75.34万元,主要用于:市招办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0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5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0.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0.4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未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开展公务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停车洗车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各项考试检查等业务工作开展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7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55万元,主要增加人员经费(招聘公务员1人)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5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专项性、公益性、非涉密项目)涉及绩效目标设置。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各直属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直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机关及直属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机关及直属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机关及直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关及直属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支出)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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