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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8-12 11: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填报单位:雅安市市本级
评价指标评分标准 县(市、区,含市(州)本级)自评得分市(州)复评得分
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
资金管理25资金筹集5地方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的(5分);没有安排的(0分)。55
资金分配5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2分);资金按规定时间分配下达到市(县)财政部门或项目单位(3分),否则扣减相应分数。55
预算执行10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2分),否则扣减相应分数;预算执行(8分),预算执行率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8分。99
资金使用管理5没有违规违纪情况的(5分);通过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存在资金截留、挪用、交叉重复等违规违纪行为,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每发现1项扣0.5分,最多扣5分。对性质恶劣、有重大不良影响的违规违纪项目一次性扣除5分。55
项目管理15项目库储备10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储备库(4分),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根据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并纳入年度计划(6分),否则扣减相应分数。1010
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5按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且内容完整的,得5分;内容不完整的扣2分;无故不按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的,不得分。55
产出效益60年度计划完成率30项目实际开工数量大于或等于年度计划的,得30分;未达到年度计划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30分。 3030
当年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棚改安置住房分配率20分配率达到60%以上的,得15分;以60%为基数,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20分。2020
工程质量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的(5分)。通过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检查、审计发现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或经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经查实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每发现1项扣1分,最多扣5分。55
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满意度5满意度指标达到80%以上的,得5分;低于8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对于群众信访没有及时处置的,每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4.674.67
合计100
98.67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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