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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全市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08 17: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委)、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议及彭映梅同志讲话精神,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全省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民发〔2021〕169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区)区民政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靠前指挥、周密部署,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切实做到“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要认真落实市疫情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要求,非必要不离开雅安,原则上不到成都市。要高度重视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提前部署、加强指导,再次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切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实行封闭管理。全面落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议及彭映梅同志讲话精神,全市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精神卫生福利等机构实行封闭管理,中高风险区“清零”后可视情解封。

(二)严格人员管控。对进入民政部门机关及养老服务、救助管理、儿童福利、精神卫生福利、殡葬服务等重点机构场所的人员,严格执行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健康码、扫场所码等防控举措。

(三)全面精准排查。全面排查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及机构内服务对象活动轨迹,准确掌握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与确诊病例时空重叠的人员情况。对排查出的密接和次密接者要及时向居住地社区报告,并按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四)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和大型会议,确因工作需要开展的,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人员聚集。

(五)做好室内通风消毒。加强办公区域、食堂、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工作,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同时,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六)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对已完成灭活疫苗2针剂或腺病毒1针剂接种且时间已满6个月的人员,要及时组织加强免疫接种,确保民政工作人员和机构内服务对象加强免疫按期实现“应接尽接”。

(七)加强基本生活救助。对因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按规定纳入低保,对已享受低保后仍存在较大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求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疫情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三、加强防控工作督查督办

(一)开展自查自纠。要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通过电话、视频调度等方式对疫情防控责任落实、防控措施落实等进行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并及时整改。

(二)查堵工作漏洞。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认真查找防控工作当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堵塞扫码亮码形同虚设、进入公共区域不戴口罩不测体温、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防疫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漏洞。

(三)开展暗查暗访。市局将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暗查暗访,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执行措施不到位、落实要求不严格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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